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包装惹祸 健达巧克力在德被检出可致癌物
来源:新民网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新民网讯】外媒报道,健达巧克力日前在德国被检测出存在可致癌物矿物油芳香烃,德国最大的连锁超市已经开始将一款健达巧克力条下架并做召回处理。消息一出来,不少家长们都吓了一跳,即使在中国,这也是个有名的进口品牌,许多人都吃过。

  为什么巧克力里会有矿物油芳香烃?原来是包装材料惹的祸。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秘书长姜培珍介绍,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地对食品和食品包装纸中的矿物油进行限定,但关于矿物油的代谢研究已经比较清晰,不排除会在人体内蓄积,还需要更深入的毒理学研究。

  都是包装惹的祸?

  据德国某新闻网站近日报道,德国食物监察组织Food-watch在抽查当地市场20多款零食后发现,健达巧克力条(KinderReigel)等3款食品含有可致癌物芳香烃矿物油,呼吁供货商召回。其中,健达巧克力条中的矿物油芳香烃含量最高,达到1.2mg/kg。

  不过,德国零食业协会对此反驳称,这一化学物品是于包装上发现,而调查所指的矿物油芳香烃含量,可安心食用。德国糖果协会也表示,现在检测到的矿物油芳香烃含量可以被人体完全无害地分解掉,目前还没有召回的必要,其风险也是比较小的。

  然而,德国最大的连锁超市阿尔迪已经开始将这款健达巧克力条下架并做召回处理。Foodwatch成员表示:“芳香烃矿物油含量在食品中没有可接受的水平。你看不见它,也尝不出来,但是这种物质就是存在。所以,我们不建议消费者购买这些食品。”

  健达巧克力作为费列罗集团旗下的品牌,费列罗公司发言人也表示,食品中矿物油的主要迁入源是印刷油墨里面的矿物油渗入循环再生包装材料中,并通过包装材料中的再生纤维进行转移,出现在食品或者原料当中,将通过技术研究出台相关的解决方案。

  矿物油会在人体蓄积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秘书长姜培珍介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矿物油的功能是消泡剂、脱模剂、防粘剂、润滑剂,使用范围包括发酵工艺、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艺。从目前的研究来看,食品包装纸中矿物油向食品/食品模拟物的迁移量几乎都超出了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所指定的特定迁移量。不同货架期的食品会因存放时间的长短而导致迁移各异。

  姜培珍表示,目前关于矿物油的代谢研究已经比较清晰。矿物油主动经过小肠和肝脏代谢为脂肪酸和脂肪醇,但也不能排除其在人体内的蓄积。矿物油主要蓄积在人体的肝脏、肾脏、脾脏和肠系膜淋巴结。

  据介绍,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地对食品和食品包装纸中的矿物油进行限定,但是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已经对不同矿物油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毒理学特征、特定迁移量做了大量研究工作。矿物油对人体的毒性研究还在不断地深入,在肝毒性、生殖毒性、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展,但是不同类型矿物油引起的毒性没有统一的界定,需要更深入的毒理学研究。

  欧盟食品安全局表示,虽然很难断定消费者接触芳香矿物油烃类的危险,但矿物油成分具有致癌性并且会在脂肪组织中聚集。鉴于一些矿物油成分潜在的致癌性被低估,因此可认为矿物油的反复使用有潜在风险。

  3岁以下幼儿别吃巧克力

  在我国,比较常见的健达巧克力为健达缤纷乐和健达奇趣蛋。健达缤纷乐内部填充了牛奶和榛果,威化外部由巧克力脆皮覆盖。健达奇趣蛋则是一款外形酷似鸭蛋,内含牛奶巧克力及松脆可可球、玩具的蛋形巧克力。外媒所提到的健达巧克力条在淘宝等网站上也能找到,10支装售价在50-70元不等,口味都是牛奶夹心。这些产品大多宣称德国代购或者德国直邮。

  根据评估,未成年人群的膳食暴露要高于成年人和老年人,3-10岁的儿童为每日最高膳食暴露的消费人群。

  我国食药监总局发布安全提醒,巧克力中脂肪和糖的含量较高,能量也较高,营养成分的比例不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的需要,幼儿需要来自多方面的均衡饮食来提供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如果过多食用可能会使正常的生活规律和进餐习惯被打乱,并引发蛀牙。同时,由于巧克力中多酚物质含量较高,因此不建议3岁以下幼儿食用巧克力。

  此外,由于巧克力的水分含量低,应在阴凉避光处储存,做到少量多次购买。据新闻晨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网络食品实行“神秘买家”抽检
下一篇文章:网络食品安全出新规神秘买家买样抽检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