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莫要“无病滥进补”
本报讯(记者 王凤伟)昨天市卫生监督局同时发布今年第8号、9号安全消费预警:请消费者不要把“消毒产品”当“药品”用;去饭店就餐应正确对待滋补药膳,谨防餐馆膳食滥加中草药。
市卫生监督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消毒产品存在宣传疗效、扩大消毒产品适用范围、误导消费等情况。消毒产品中的消毒剂具有消毒、灭菌功能,但并非药品,有一些不良企业“鱼目混珠”,不但将消毒产品包装成外用药品的样子,而且宣称产品对疾病具有治疗效果,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外用药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所购买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还是卫消证字,只有标注国药准字的才是药品。
市卫生监督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消毒产品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消毒产品不可能有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其外包装、说明书、标签上不应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选购消毒产品时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抗(抑)菌洗剂不能宣传消毒、灭菌作用,更不可能有改善性功能的功效;发现不合格消毒产品时,应主动停止使用,并拨打12320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市卫生监督局近期对餐饮单位在饭菜中滥加中药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发现检查的24家餐饮单位中,有16家加工饭菜时主要辅料违规加入了党参、人参、西洋参、荜茇、当归、白蔻等中药。《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目前,除卫生部公布的80余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草药外,其余药品一律禁止加入食品中。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这16家餐饮单位分别予以了行政处罚。市卫生监督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摒弃消费误区,且莫“无病滥进补”,同时一旦发现餐饮单位在膳食中滥加中药行为,可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