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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五环一菜市场内调制辣酱 菌落总数超标9倍
来源:法制晚报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为了降低成本及“改善”口味,西五环永引桥附近一家菜市场内的三家调料摊,将几种酱料勾兑,做出剁椒、海鲜、蒜蓉等各种调制辣椒酱,销往烧烤摊和小饭馆。

《法制晚报》记者探访发现,原料罐被放在排污口的箅子上,摊主用锈迹斑斑的辐条撬开盖子,再倒进沾着黑色残渣的绞肉机内。调制出的辣椒酱经检测,其菌落总数是食品标准的10倍。

食品药品卫生监督部门到现场检查确认,调料摊主拿着海淀的执照在石景山经营,且不具备现场加工的资质,属于无照经营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现场拉走了加工用的绞肉机,并查封了摊位和存货。

现场 原料桶放排污口箅子上

近日,记者来到西五环永引桥附近的一处菜市场。在菜市场的一个角落内,三家调料摊位前都摆放着一个大功率的绞肉机,绞肉机上残留着不少辣椒酱,一些残渣已经呈现黑色,凝固在出料口。

在绞肉机出料口下方的引流槽上,散落着一些刚搅拌好的辣椒酱。在绞肉机的正下方,一个沾满辣椒酱的白色塑料桶扔在地上。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摊位的塑料桶就摆放在排污口的箅子上。

其中一家摊位设在一个公厕旁边,现场弥漫着一股骚臭味。用来搅拌辣椒酱的机器放在地上,距离公厕不到十米,上面落满了苍蝇。

这家调料摊的老板告诉记者,这里制作的调制辣椒酱比正规辣椒酱便宜,主要销往一些食堂或小饭馆。他解释说,用一桶1公斤的剁椒辣酱兑上一袋便宜的(1公斤)腌制辣椒,能调制出两桶辣椒酱,从而降低每桶酱的成本。

他提到,有的烧烤摊既要节约成本,又要求辣椒酱有蒜蓉或海鲜味儿,“特地嘱咐我们在调制时兑上7毛钱一包的蒜蓉酱,或是10块一瓶的海鲜酱。”老板说,蒜蓉辣酱和海鲜辣酱都是烧烤摊特别爱用的酱料。

制作 用生锈辐条撬开原料罐

老板现场给记者制作了剁椒和海鲜两种口味的辣椒酱。他先从柜台上拿出一桶剁椒辣酱,然后从库房中取出了一袋腌制辣椒。由于装剁椒辣酱的罐子打不开,他就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根锈迹斑斑的辐条将罐子撬开,又用牙齿将腌制辣椒的包装袋咬开,最后将一个大塑料袋套在绞肉机出料口下方的塑料桶上。

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老板打开绞肉机,将剁椒辣椒酱和腌制辣椒一起倒进去。很快,搅拌好的剁椒辣酱便从没有清洗过的出料口流了出来。

调制好剁椒辣酱后,老板将塑料袋封口放在一边,拿了一个新塑料袋套在出料口下方,开始调制海鲜辣椒酱。他打开一桶辣椒酱和一瓶海鲜酱,直接倒进绞肉机内。等原料全部绞碎后,老板用套着塑料袋的手将出料口处的残渣拨进塑料桶内,最后抱起桶用力摇晃了一阵。至此,两种辣椒酱就算调制好了。

记者品尝后发现,剁椒辣酱的口感火烧火燎,比正品的还要辛辣,海鲜辣酱则有一股浓重的咸腥味儿。记者注意到,勾兑、调制后的辣椒酱容量翻了一番,足足装了两个塑料桶。

原料 腌制辣椒包装袋上未标注净重

三个摊位中,其中一家既进行加工又批发原料。记者从摊位上购买了调制辣椒酱的原料。一桶湘西妹辣椒酱,生产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一桶乡里剁辣椒,生产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一袋泡(腌制)辣椒,生产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辛街村;一瓶海天海鲜酱,生产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记者登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这四种原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发现均有备案且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过期,备案的生产地址和厂址也和包装袋上的一致。记者拨打原料生产厂家的电话,对方证实产品确实是自家生产的。

但记者注意到,腌制辣椒的包装上未标注净重,据摊主称每包重约1公斤。

算账 酱料勾兑后成本降三分之一

记者观察发现,菜市场内的这三家调料摊,每天凌晨4点半就有人来预订调制辣椒酱。平均每个摊位每天要为5个客户提供10公斤的调制辣椒酱。

记者算了一笔账,18元一桶(1公斤)的剁椒辣酱,兑上6元一袋(1公斤)的腌制辣椒,可以调制出2公斤的剁椒辣酱,成本降至12元/公斤,比加工前减了三分之一。

检测

菌落总数是标准的10倍

记者从摊位购买了调制好的剁椒辣酱和海鲜辣椒酱,送到北京市食品及酿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检测。

经检测,记者送检的剁椒辣酱菌落总数达到了14000CFU/g,海鲜辣椒酱的菌落总数高达100000CFU/g。检验人员表示,普通食品的菌落总数不能超过10000CFU/g,送检的两种辣椒酱菌落总数分别是上述标准的1.4倍和10倍。

查处

属无照经营及非法加工

7月23日下午,记者跟随石景山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稽查大队和海淀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的执法人员到永引桥附近的菜市场查看。看到执法人员,三家调料摊中的两家连忙拉下卷帘门跑路,剩下的一家被逮个正着。

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个摊主原本在四海市场内经营,执照也是在海淀区办理的。但他搬到石景山的这家菜市场经营后,还拿着海淀的执照,就属于无照经营。执法人员没有找到该摊位可以现场加工的相关证照,因此摊主还存在非法加工的行为。

摊主辩解称,“我就是帮人加工点儿辣椒酱,一周都做不了两三次。”但执法人员发现,绞肉机上面残留的辣椒酱还是新鲜的。

今天将约谈涉事摊主

执法人员还注意到,摊主堆放辣椒酱的地方就在公厕的墙根下,地上污水横流,蚊虫飞舞。“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远离污染源10米以上。”执法人员说,有的规定要求远离污染源20米以上。

摊主表示,这些调制的辣椒酱主要销往周边的小饭馆和烧烤摊。随后,执法人员将摊位内的绞肉机查扣拉走,并且将摊位和存货暂时封存等待处理。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周五执法人员已将查扣的绞肉机和原料抽样送检,今天将审议记者提供的暗访视频和图片等证据,同时会约谈菜市场负责人和涉事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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