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中消协发布十大食品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北京日报  肖丹    更新时间:2015年06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京报集团记者 肖丹)中国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食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知名外资零售商沃尔玛因为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蜂蜜而被点名。有5起案例,经营者因为销售的食品有问题赔偿了消费者10倍价款。

  消费者赵女士于2015年3月5日到河北省唐山某超市购买了生猪肉并当场让售货人员洗净后绞成了肉馅。第二天吃饺子时突然吃出一块碎骨,硌崩了赵女士的烤瓷假牙。唐山市消协受理后经过核实认为情况属实,超市补偿消费者部分经济损失1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吴先生在2015年春节前购买了两瓶白酒,打开其中一瓶的外包装后发现酒瓶是空的。内蒙古自治区消协调查发现,白酒只剩下空瓶是因为酒瓶开裂导致白酒渗出,存在质量问题,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同意为吴先生更换一瓶白酒。

  2014年5月26日江苏省扬中市消费者王某在苏果超市(扬中)有限公司扬子城市购物广场购买了一袋阿里牛牛牛肉干,食用时发现包装内的牛肉干上有霉点,明显已变质。经扬州市消协调解,超市支付了投诉人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014年3月17日,消费者段先生购买了4件外包装印有“纯天然”等字样的核桃,上网查询后发现所购核桃未获得 “有机产品认证”。攀枝花市消委会认定经营者构成消费欺诈,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和三倍赔偿合计3043.60元。

  浙江省绍兴市司姓消费者于2014年7月在上虞区一家超市购买一包金锣火腿肠,拆封食用时发现里面有虫子。经浙江省消保委调查后认为食品里面发现有虫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者应以一赔十。

  2015年3月10日,山东省东明县刘先生无意中发现超市销售的巴西松子已过期。他把松子买下并索要了购物小票,用手机暗中录下选购、发现、购买全过程。超市认为刘先生属于“知假买假”,恶意索赔。东明县消协经调查认为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超市同意付给刘先生10倍赔偿金共计1280元。

  2015年3月15日,江西省吉安市消费者苏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食用油,准备食用时发现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吉州区消费者协会文山分会调查发现该超市确实有少量食用油存在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超市最终退还苏先生货款,并给予500元赔偿。

  赵女士2012年9月在胶州市某大药房购买了“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共15盒,商家免费赠送3盒。她已经服用5盒后,央视曝光此药为禁售药品。要求退货时,药房表示已经无法联系厂家,不给退货。青岛市胶州消保委介入调查后,药房负责人答应退货并退还现金5000元。

  深圳消委会2015年陆续收到12名消费者关于康泉羊奶公司不履行此前签订的送奶合同的投诉。目前所有消费者投诉均已结案,部分消费者获得赔偿,部分消费者因其送奶点为无证无照,没有找到经营者,因而未能得到相应的服务和赔偿。

  消费者陈女士2014年12月27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购买一瓶蜂蜜,价值27元。回家后发现该瓶蜂蜜瓶身、瓶盖等显著位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哈市消协通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认定该瓶蜂蜜确实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经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并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退货并十倍赔偿,共计297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牛奶价格战格外猛烈:消费不启动倒奶不可避免
下一篇文章:五常大米掺假成风 五六元一斤才可能纯度较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