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在北京市食品药品案件稽查总队设立网监大队,负责查处食品药品互联网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案件稽查总队队长孟辉表示,当前,一些违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这类违法行为有四个特点:首先是身份隐蔽,追溯困难,有的标称北京某某企业,但平台归属地、服务器所在地不在北京;二是有的经营者以及产品的生产者往往没有获得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因而产品质量安全缺乏保障;三是互联网营销手段不断变化,除传统的网站、网店、平台以外,还利用论坛、微博等销售产品;四是存在着一些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例如宣称保健食品有治疗功效,或者用编造的医生、患者、权威机构形象宣传药品、医疗器械。
此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成立了互联网监测中心,研发了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监测系统,利用专业的搜索引擎对互联网上的海量数据进行搜索。“我们搜索到违法线索后,将会交给稽查总队的网监大队进行专业执法。”互联网监测中心主任庄雁斌表示。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统计,涉及互联网的投诉举报呈上升趋势,此类投诉举报在节假日过后往往呈现高峰。
“除了对互联网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4年起,在年度统一监测抽检计划中,已经开始安排对互联网上销售的食品、药品进行专项抽检,对于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合格产品下架并予以公示。”孟辉说。(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