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第一依据。10月1日,随着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实施,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将不得上市销售。
为使消费者炼就选择放心食品的“火眼金睛”,10月10日,记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采访,有关负责人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八大方面解读了新国标。消费者若发现并证实食品标签的标志与其实际不符的,可依法投诉并获得赔偿。
花哨名称须配通俗名称
目前市场上一些食品的名称标新立异,消费者看了往往一头雾水。新国标指出,食品厂家可以在标签上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但须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须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不使消费者误解的通俗名称。
食品名称必须用同一字号
看着是“酸奶”,一喝味道不像,仔细一看,“酸奶”大字旁边有两个不起眼的小字“饮料”,如此糊弄消费者的饮料不在少数。新国标要求,产品名称必须真实反映产品,名称必须使用同一字号。
含量(容量)标注要显眼
食品包装华丽,打开层层包装后,真正的食品只有一点点。翻遍产品外包装发现,含量、容量的说明在侧面不起眼的地方,以极小的字体标注。这种行为在新国标中被规范,要求含量(容量、质量)等必须在产品名称同一展示面标注,同时,标注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生产企业必须标明名称和详细地址
新国标规定,为保证追溯权,食品生产企业的详情必须在标签上体现,不能简单以一个厂名了之。
国内生产和包装的小麦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绵白糖、食用盐、茶叶、干食用菌、药食两用食品(如枸杞子)之类等,都必须标示生产、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国外进口、国内分装的大包装成品,应标示其在国内分装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并同时标示原产国的国名。
生产日期必须打印
一直以来,有不法食品厂家为延长销售日期,不时在生产日期的标注上做小动作。有些食品标签写着“生产日期见某某处”,但“某某”处却不见其踪影。
新国标规定,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通过出厂检验的日期。冷冻饮品必须在外包装盒(箱)上标示生产日期。
标准号不得随意虚报
新国标规定,国产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示执行标准的代号。因为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就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以往,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卖点,随意标注高于自身生产标准的标准。
转基因食品应明确标注
新国标规定,凡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转基因食品”。例如,使用转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标签上应标有“转基因大豆油”字样。
部分食品可免注保质期
新国标要求大部分食品都应不折不扣地明示保质期。不过有些不易变质的食品则拥有豁免权,如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味精、固态食糖类可免注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