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养生行业乱象丛生:借养生大师之名 行欺骗消费者之实
来源:新华网 帅才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借养生“大师”之名,行欺骗消费者之实——养生行业乱象丛生亟待规范

  从绿豆“神医”张悟本,到生吃泥鳅的“健康教母”马悦凌……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科学依据,随着养生热的兴起,千奇百怪的“养生大师”应运而生,以“养生之名”,行欺骗消费者之实。专家建议:健康教育应“提速”,行业监管待加强。

  “名医”坐诊,“授课”推销

  倒下张悟本,还有后来人。记者调查发现,利用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部分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一些不法商家雇佣伪专家充当其销售“推手”,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诱导、欺骗消费者购买价格昂贵的保健产品及医疗器械。

  记者从湖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悉,部分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出于“求健康”的需求,热衷于参加社区、企业组织的免费养生、保健课程,购买各种医疗器械、保健品,却不知这些产品良莠不齐,“养生不成”,反而伤身。

  长沙市近日对窝藏在社区里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器械体验店等进行清理整顿。执法人员发现,一些商家以开办免费健康课、养生课的方式,诱骗消费者。

  “一些商家安排所谓的名医到社区坐诊,开展体检活动,借机推销保健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发现,组织伪“专家”通过免费送药、免费讲座等方式,让“名医”“神医”为消费者“把脉”、问诊后,给其开“处方”,以达到销售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的目的,是不良商家的“惯用手法”。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目前无法根治,患者出于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面对伪专家的游说,轻信其‘特效药’和‘偏方’,不惜花高价购买其保健品、药品。”湖南省一家三甲医院的内分泌科医生告诉记者。

  一旦得手,逃之夭夭

  长沙市民李大爷告诉记者:“小区里,经常有商家给居民免费提供量血压、测血糖、做针灸等服务,还会让消费者免费体验各种能量养生治疗仪、保健治疗仪。前不久,我花了7800元买了一台能量治疗仪,发现没什么作用。再去找这家公司的业务员,已经人去楼空。”

  “电磁波治疗器、多功能治疗仪等,小区门口经常有商家给老年人做免费体检,顺便推销产品。上个月,一家公司销售员向我推荐一种全科治疗仪,说可以治高血压等常见病。我买了一台,用了一个月,没什么作用,才知道上当了。”家住长沙岳麓区的袁奶奶说。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陈志恒告诉记者,医疗专家忙于坐诊,少有精力给群众做养生保健,而不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保健需求日益迫切,一些商家便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让其心甘情愿地“自掏腰包”,购买价格不菲的产品。

  等到消费者意识到受骗了,行骗者已无处可寻,所谓的“专家”不知去向。对于这些不法分子而言,“打一枪换一地”的游击战早已成为常态。

  健康教育应“提速”,行业监管待加强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中认为,缺乏法律约束、行业准入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是导致养生行业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

  湘雅医院心内科主任杨天伦认为,群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大,目前政府及正规医疗机构通过健康讲座、发放健康指南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远远不够,导致不法分子雇佣伪专家打着“养生教父、教母”的旗号,误导群众。

  专家指出,由专家为主导的健康宣传已不能满足全民的健康知识需求,需要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不法商家、伪专家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尽快建立完善养生行业监管机制,加快养生行业标准和考核指标的制定,对养生机构的审批、人员的准入和产品、服务的内容进行规范,促进养生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记者 帅才)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价高未必质优“有机蔬菜”面临信任危机
下一篇文章:酒托女约网友赴酒吧狠宰 被骗男子多达52人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