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业内提醒购买食用油 当心被容量忽悠了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7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去超市买食用油第一眼看什么?如果答案是"价格"的话,就很有可能被"忽悠"了。最近就有消费者反映,部分食用油厂家采用缩小包装、降低售价的方式来吸引眼球、误导消费者。买油,还得先看容量、再对价格。

  近期,由于食用油价格波动频繁,加之正处于食用油销售的淡季,食用油终端市场出现了品牌多(正规品牌、贴牌、定牌)、规格多(常规规格、非常规规格)、品种多、销售价格多等现象,以及一些贴牌生产的低价食用油和一些非常规规格(如4.5L、3.68L、2.8L等)的产品。而个别食用油企业就利用了消费者注重价格、忽略规格和计量单位的心态,采用非常规规格、以较低的价格混淆消费者对价格正确的判断力,"忽悠"消费者购买。

  在小包装食用油市场,5L、2.5L、2L等规格在市场上出现得早,行业内不同品牌的产品均以该三个规格为主。这类规格价格与计量对比清晰,是消费者较常选购的传统包装规格。目前消费者对小包装食用油的认知大多是建立在该三个常规规格的基础上的。而类似4.5L、3.68L等为小包装食用油市场的非常规包装规格出现得较晚,在市场上只是短期或者是时断时续地存在,并非是品牌主推的销售规格;消费者对以上规格的计量单位认知模糊。

  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认知,都是建立在常规包装规格基础上的。在消费者比较同一产品价格变化时,参照的是常规规格产品的价格;在消费者比较同一类产品的价格时,参照的也是常规规格的产品。大多的消费者对于常规规格包装的产品价格是比较敏感的,但是对于非常规规格的产品价格多数是比较模糊的,因为消费者没有可参照的对比计量规格。

  所以,在以价格为主导的食用油终端销售市场上,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便宜"的食用油的时候,还是要多留一点心眼,看清包装计量规格,选择知名企业出品的、常规包装计量规格的品牌食用油。 (赵志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购物别忘检查保质期小心买到“临界食品”
下一篇文章:标签八大新规还食品原形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