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沃尔玛被指卖过期肉 超市怀疑商品被调包
来源:北京晨报  岳亦雷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叶先生从沃尔玛五棵松店买到过期咸肉,前去店内维权时与促销员发生冲突,并一度惊动警方。昨天,该店一位负责人回复北京晨报记者,怀疑对方是打假者,且怀疑问题商品被调包,但店方未拿出证据。消费者称,准备走法律程序起诉。

  7月9日下午,叶先生拿着购物小票和已过期的咸肉来到沃尔玛五棵松店,要求超市就过期食品问题进行赔偿。叶先生称,问题食品是7月7日傍晚花169元购买的,当时购买后就发现有问题,来到客服中心维权,但当时负责人都不在,他留下电话后便离去。第二天,一位超市促销员给叶先生打电话,称可以赔偿100元,被叶先生拒绝。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叶先生购买的是一种密封包装肉类,生产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保质期为6个月,照此推算,该商品应在今年6月20日前下架。但叶先生的购物小票显示,他购物当天为7月7日,也就是说,该商品已过期17天。

  7月9日下午,叶先生再次到沃尔玛五棵松店维权时,客服中心喊来负责该食品的一位科长和促销员,双方就赔偿问题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并惊动警方。

  北京晨报记者在超市试图采访一位负责人,对方称正在协调解决。客服人员透露,按照规定,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应该赔偿10倍,但钱是由厂家出的。北京晨报记者在现场等待近两小时,沃尔玛方面也没有人出面正式接受采访。最终,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离开。

  昨天,沃尔玛五棵松店一位胡姓负责人给北京晨报记者致电,称叶先生像是打假者,超市员工多次见过,“我们怀疑商品被其调包,因此不愿赔偿”。但胡先生也强调,这些也只是初步推断,并不是最终结论。胡先生称,沃尔玛超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清查商品,一般保质期6个月的会提前10天到1个月左右下架。

  叶先生并不回避打假者身份,但对超市怀疑其调包一事表示愤怒,“既然他们不愿赔偿,那咱就走法律程序解决”。

  -追溯

  知假买假获赔有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在半个月前,市一中院就宣判过类似案例。当时沈某在永辉超市购买15瓶过期啤酒和5瓶过期油辣子,诉至法院索要10倍赔偿。超市方认为沈某是职业打假人,购买时就应知道商品已过期,且不排除沈某是两次购买相同食品后,故意把未过期食品换成过期食品进行投诉,但因未举证,法院最终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所谓“知假买假”的职业行为,其本身不属于法律概念范畴。沈某作为消费者,有权依法行使权利,不能因消费者多次行使法定权利即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或认定为职业行为。 线索:叶先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能使蘑菇变白的水池里有什么秘密?
下一篇文章:百花养颜汤忽悠人 退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