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羊绒大衣干洗后竟变成“旧货”;中介包办购房贷款,贷款没办下来,中介费却说啥不退;在大型超市买的贴有“著名商标”的保鲜盒竟然是假冒的;在农家院点俩菜,竟被坑650元……昨天,辽宁省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了2013年四季度全省工商12315维权案例。
羊绒大衣干洗后变“旧货”
案例:锦州市消费者孙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干洗中心清洗仅穿了一年的羊绒大衣。送洗时特地嘱咐商家注意干洗事项,但取货时还是发现干洗后的大衣明显发生了质的变化,整件衣服看起来像是穿过了好多年。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退回消费者的干洗费50元,赔偿消费者大衣的损耗费200元。
12315点评:近年来,干洗服务类投诉屡见不鲜。建议消费者进行衣物等干洗服务时,要尽量办理保价洗涤;尽量选择规模大、技能水平高的干洗店,这样损失会有所减免或者是避免。
贷款没办成 中介拒退款
案例: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张某,与某中介公司合同约定帮助办理购房贷款,中介收取各项费用合计4500元。一个月后,中介公司通知说房贷没有批准,原因是消费者的手续不符合银行要求,张某要求退回部分费用遭拒。12315受理后,该中介公司在扣除了1500元中介费用后将剩余的3000元返还了张某。
12315点评:建议消费者在预定这类消费时要与中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且因为很多合同都是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所以不要拿到合同就签字,要仔细阅读,对于争议条款需要双方探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字。另外还需要关注违约条款,合同中权利义务规定得再详尽,但是如果没有违约条款,相当于逃避责任,出了问题也无法追究责任。
农家院里吃顿饭要了635元
案例:沈阳一游客中午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农家特色风味饭店就餐。商家看到是外地游客,有意不出示菜单,也没明码标价。消费者以点主食吃饱为主,饭后结账时却发现共消费了635元,其中一道炸飞龙只有两只就要了250元。消费者认定该饭店有欺诈行为,寻求12315帮助解决。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回全部餐款。
12315点评:本溪县旅游经济发展形势良好,为了打造旅游品牌,周边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必须提高水平,服务业者也应该严格自律,保障消费者权益,保证消费公平合法进行,营造良好的消费旅游环境。
婚纱照没照 钱却不给退
案例:去年5月30日,抚顺市的赵先生和女朋友到某婚纱影楼照婚纱照,当时交了3000元全款,但是没有与服务人员约定具体照相时间,后来因为赵先生和女朋友分手,就想要回交的3000元照相款,可是影楼拒绝退款,理由是钱已经交了就不能退,并表示在订单上已经加盖印章明示消费者“订单充票,概不退单”。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影楼负责人予以全额退款,并当场将3000元退给了消费者。
12315点评:遇到这类事情要注意的是,一是交款时不要交全款,先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数额不要超过总价款的20%,并要索取交款凭证;二是要与商家签订合同,注明每一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把商家所有的承诺(包括赠送的项目)写到合同中;三是合同条款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新电脑出问题 商家不退货
案例:辽阳市消费者王某,在辽阳市某数码广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金额为1700元。使用后王某发现该笔记本电脑的键盘高低不平,随即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但商家拒不同意。消费者拨打了12315维权电话,最终该经营者同意给予消费者退全款1700元。
12315点评:在购买笔记本电脑前,消费者应了解产品的配置、价格、型号,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以免出错;在购买笔记本电脑时,首先要到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实力、信誉好的商家购买,而且一定要索要发票、保修卡等相关票据及证件,并且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
大超市保鲜盒“以次充好”
案例:丹东市消费者陈某,在某大型超市选购保鲜盒时,看中了外包装上标有“著名商标”的某品牌保鲜盒,购买后才知道,原来该品牌的保鲜盒根本不属于著名商标范围内的商品。消费者寻求12315帮助维权。经调解,超市退还陈某15.8元货款,并赔偿15.8元。
12315点评:该案涉案商品虽然只是一个15.8元的保鲜盒,但是陈某的维权意识值得鼓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商品价值多少,消费维权部门都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饭店没告知就收8元餐位费
案例:2013年10月,沈阳市消费者文先生和朋友在沈阳奥体中心附近的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每人被收了8元钱的餐位费,因为在就餐之前饭店没有任何人告知要收餐位费,而且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没有明示,消费者遂与饭店方理论。经调解,经营者愿意退回消费者每人餐位费8元。
12315点评:本案中,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饭店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这种情况,商家应该要提前告知消费者,不能有隐瞒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存在。如果饭店收取餐位费,有责任在饭店显著位置或消费者就餐前提醒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8元钱的餐位费服务。
新摩托车购买当天钢圈坏了
案例:抚顺市消费者李先生,在雅马哈车行花75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摩托车,当时商家告诉消费者该车为试驾打折车。购买当天,消费者驾驶该车时速达到60公里时,摩托车振动剧烈,整车抖动明显。消费者找到该车行说明情况,车行答复是钢圈坏了。消费者要求商家免费更换一个新钢圈,可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380元的换钢圈费用。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投诉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寻求帮助。经调解,该车行同意给消费者全额退款7500元。
12315点评:“打折商品不予三包”是大多数商家的一个严重误区,也不排除某些商家“揣着明白装糊涂”,欺骗消费者。对于打折商品、奖品和赠品,商家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承担三包责任。只有明示消费者存在质量瑕疵的处理品,商家可以不承担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