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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虾仁保质期乱标惹人疑
来源: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0日    关注度:42     【字体:

“保质期15天”的虾仁内现9月份配货单 商家称包装上日期被误读

    速冻虾仁保质期乱标惹人疑

    市民在虾仁里发现一张9月份的纸条 /晨报记者 肖允

    晨报见习记者 宋韬纬

    日前,市民黄小姐在世纪联华成山路店购买了一份散装速冻虾仁,回家准备食用时发现这份在标签上注明保质期为15天的虾仁内竟有一张疑似的9月份水产品配货单。

    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批次商品在-18℃的状态下保质期有9个月,而此商品标签上的“保质期至11月27日”应理解为“若11月27日该商品仍未被出售,将被重新包装进行出售”。同时,她也承认该标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将会向商场方面反映。

    投诉:

    速冻虾仁黏有9月份纸条

    家住浦东的黄小姐于日前在世纪联华成山路店购买了一份散装速冻虾仁,然而在食用前竟在里面发现了一张纸条印有“9.11”字样。

    据她分辨,这很有可能是一张9月份生成的配货单。从这份速冻虾仁外包装的标签上看,上面印有“包装日期:2013.11.12;保质期:2013.11.27”字样。“从这张标签上来看,这个食品的保质期只有15天,里面却有一张印有9月份日期的纸条,太奇怪了。”黄小姐告诉记者。

    随后,黄小姐拨打了消保委热线,对方给出的解释是该种散装冷藏虾仁保质期为9个月,但也无法解释该商品标签上的玄机。无奈之下,黄小姐拨打了晨报热线反映此事。

    超市:

    超“保质期”未售出将重包

    近日,记者与黄小姐来到世纪联华成山路店。在听取了黄小姐的诉求后,超市负责人解释,该食品保质期确实为9个月,且标签上所载的包装日期并非生产日期,而保质期也并非至11月27日。“超市进这批次虾仁的时间是在9月份,按照其保质期推算,这批虾仁在-18℃的条件下,一直到明年才会过期。”据该负责人介绍,该食品标签上载明的“包装日期”实为最近一次将这批虾仁进行真空塑封的日期,而非虾仁的生产日期。同时她也表示,每隔15天,如果虾仁没有被售出,将被重新进行包装售卖。“如果到了11月27日这包虾仁仍然没有被卖出,因为食品可能会缩水,我们将对其重新称重、包装进行出售。”

    在该速冻食品柜台的上方,记者在一块不起眼的展板上发现了这批次虾仁的生产日期及印有“保质期9个月”字样的信息。“因为一些技术原因,我们没有把该批次食品的实际生产日期和实际保质期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注明,确实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一些误导,我们也会把这个情况向上级反映。”超市负责人解释。

    [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同时,市食药监局关于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于今年有望颁布实施。其中特别强调的一条是,针对个别企业将散装产品反复冻结销售的行为,标准要求冷冻的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解冻后,不得再次冻结并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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