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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家乐福误把牛肉标成饼干价 消费者付款时起纷争
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13年10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成都家乐福误把牛肉标成饼干价 消费者付款时起纷争

付款还得按肉算

  标价9.7元却实收16.9元,家乐福回应是员工疏忽所致

  前晚,成都市民徐女士在成都家乐福红牌楼店购买了一袋牛肉丝,在付款后,她无意间瞟了一眼购物小票,发现结账金额比标价竟多了7.2元,为了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她还折回拍照取证。随后,就在她与收银员理论的短短几分钟时间里,刚刚的标价牌竟被人更改了。

  标价明明写着单价9.7元,最终小票上的单价却是16.9元。前晚,成都市民徐女士遇到尴尬一幕:选好的牛肉丝在结账时多出了7.2元。

  昨日,商场解释称,是因为将牛肉丝放在了饼干的售货筐上,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价格标签所致,愿意退还徐女士的货款。“我是发现了这个事情,但那些买了东西又没有发现多给钱的顾客怎么办?”徐女士仍对超市的做法表示不满。

  遭遇

  标价9.7元 结账瞬间多7.2元

  前晚9点过,在成都家乐福红牌楼店,付款后的徐女士随便看了一下购物小票。“咦,不对哦,这牛肉不是才9块多么?咋收了16块多?”徐女士告诉身旁的朋友。为了确定自己是否记错,她又折回了购物区,在这款牛肉丝的售货筐顶上,确实标价为:9.7元。

  为了留下证据,徐女士还现场拍了照。随后她拿着小票和收银员理论。收银员告诉她,扫码出来就是16.9元这个价格,错不了。在她的坚持下,工作人员最终与她一起前往购物区查看。

  “就隔了几分钟,刚才的促销价竟又变回了16.9元。”徐女士说,这令她非常气愤,“不是我拍照取证了,他们岂不是在眼皮子底下捣鬼不认账?”

  随后,家乐福的工作人员坚称绝对没有故意欺诈消费者,并说可能是因为放货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核查。此外,工作人员答应将这笔费用退还给徐女士。

  回应

  员工疏忽 退还货款再商议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徐女士提供的小票上看到,“牛肉灯影丝”香辣味净重80克,价格一栏为:16.9元。同时,在徐女士提供的照片上,这款牛肉存放在一个售货筐内,悬挂在正上方的一个黄色纸牌上标有“9.7元”的字样,但该标价牌并未写明商品名称。

  昨日下午3点过,商场内的该款“牛肉灯影丝”仍摆放在同一位置,只是顶上纸牌的标价已换成“16.9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此次误会是因为这个售货筐原本促销的是一款饼干,工作人员临时将“牛肉灯影丝”放入了该筐促销后,仅换了贴在筐四周的小标价签。悬挂在正上方的促销价因员工疏忽未及时更换。

  “顾客可能看了上面的促销价,未细看筐上贴的标价,所以导致了这场误会。”工作人员说,除了退还货款外,将和顾客商议再作出具体处理决定。

  揭秘

  标价不一 人为疏忽占9成

  针对此事,记者也采访了一位在成都某大型超市做了近10年管理的马女士。昨日下午,马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明目张胆搞价格欺诈的超市只是少数,因为不少消费者现在已经有了核对小票的习惯,“一旦发现问题,超市得不偿失”。

  “出现小票与标价不一致的情况,多发生在商场促销期间。”马女士说,因为遇到价格变动,大型商场在头天晚上会让工作人员换价签,如果来不及改完,有可能一整天就是之前的标价。还有一些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在换的时候出现了漏网之鱼。“从我遇到的来看,这种人为疏忽的占到了近9成。”马女士说。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收银系统出了问题,系统价格和实际卖场价格出现了偏差,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律师建议

  养成核对小票习惯 发现后应及时取证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说,一般来说,超市有成千上万种货号,消费者根本无暇注意或记住标签上的价格,结账后大多也不会仔细核对,部分不良超市正是抓住了顾客这种习惯进行价格欺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明确,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可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此事,陈军认为,尽管售货筐贴有实际价码的小标签,但超市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误导消费者,一旦查明为故意欺诈,应处以相应罚金,并赔偿消费者。陈军说,在他以往遇到的消费者维权中,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供小票,而不能出示超市当时贴着的价格标签等证据。像徐女士这样及时取证,在事后维权中尤为重要。他提醒消费者,平时购物时应养成核对小票的习惯,一旦发现价格不对,应尽量拍照取证,再找商家理论。(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柳锋摄影吴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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