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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上万斤垃圾鱼被指流向市场 官方介入调查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海南渔业监管部门介入取样调查

  网言网语

  鲶鱼成众多鱼煲店主材。许多市民青睐“鱼煲”,却不知食材多为“垃圾鱼”。海口闹市区内暗藏多个鱼塘,水域周边遍布养猪场、家禽屠宰场、废品收购站;与大型医院垃圾池仅一墙之隔;鱼塘水面上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以及死鱼、死鸡……每天从这里捞出上万斤“垃圾鱼”流向海口市场。额滴那个神啊,童鞋们,看到这些后还屁颠的找鱼煲来吃吗?

  □网闻寻真

  文/图本报记者邢东伟

  本报通讯员王世婧

  8月下旬,在天涯社区、凯迪论坛上有网友发帖称:每天上万斤“垃圾鱼”流向海南省海口市的市场,鱼塘与大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间”一墙之隔。当地一媒体还报道称,经调查,这些鱼塘用泔水、家禽和动物下脚料等垃圾喂养的“垃圾鱼”,最终销往海口众多鱼煲店。它很可能跟之前媒体曝光过的“垃圾猪”一样,体内可能也会含有毒有害物质。这篇网帖迅速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引起了人们的担忧。

  上述网帖描述的鱼塘的养殖环境是否违规?每日流向市场的鱼到底对人体健康有无危害?8月29日上午,海南省海洋渔业厅组织六部门实地调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相关部门来到现场进行走访求证。

  墨绿色鱼塘里鱼翻滚冒泡

  8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坡巷路与南海大道交汇处海口市中医院住院部大楼后面,发现距离马路20多米的草丛和房屋后面有7个鱼塘,全部养满了鲶鱼,整个养殖水域附近至少有两三个小型养猪场或养鸭场,临近鱼塘水域而建,有的甚至悬空建在了鱼塘的水面上。

  记者注意到整个养殖水域的空地上还住着约六七户人家,几乎每家的厕所都临近鱼塘。大多数鱼塘的水都呈墨绿色,水质粘稠,上面密密麻麻地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动物内脏、塑料袋等,大量的鲶鱼在水中不停翻滚冒泡,空气中弥漫着阵阵腥臭味。其中有一个鱼塘紧挨着海口市中医院的垃圾处理池,塘水竟然呈砖红色,浑浊不堪,水面上还漂浮着已经翻白肚的死鱼。

  “这是承包老板的鱼塘,我们来搞养殖的。”现场一养殖户何荣国说,他们是湖南人,三个老乡合伙在这里喂猪养鱼,这7口鱼塘面积总共35亩,大约有鲶鱼26万斤左右,主要卖给市区的金花市场和丁村市场的鱼贩子。这水塘的水虽然脏一些,但不影响鲶鱼的生长。

  何荣国还称,他们从鱼塘打捞上来的这些鲶鱼以每斤2.2元至2.5元的价格批发给鱼贩子,然后通过各个农贸市场的摊贩最终销售到市民、饭店和酒店,其实这些鱼他们自己也在吃。

  监管部门对水和鱼抽样检测

  “真是没想到,高楼大厦的闹市区,还有如此肮脏的水质环境养鱼。”海南省海洋渔业厅市场与质量监管处处长曲桂馥说,他们了解该情况后非常重视此事,立即组织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省渔业监察总队、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以及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海口市发展与质量监管处、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等部门赶来现场,分别对7个鱼塘的水质、鲶鱼和喂养饲料进行调查采样。

  曲桂馥表示,到现场的工作人员有对水质进行检查的,有对鱼产品进行检查的,还有执法的。从现场来看,这些鱼塘的水质很差,至于养殖用水是否达到养殖要求,这样的水中所养成的鱼食用后是否对人体有危害,待检测结果出来之后,很快就可以知道。但经过现场询问,现在可以断定的是,养殖业主没有养殖证,没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注意到,当天上午渔业监管部门共出动了约20名工作人员,对这7个鱼塘的养殖种类、养殖面积、养殖类型、养殖数量等进行实地调查。工作人员现场对各鱼塘的水温进行了测量,并分别抽取了水样。

  “从鱼塘抽取水样回去后,将参照《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ST/T9102-2007编制),对水中的重金属、PH值、氨氮、粪大肠菌群、总磷、铜、铅、汞等是否超标进行检查,以此来判断这里的养殖用水是否达到养殖条件。”海南省海洋渔业检测室主任韩涛生说,另一组工作人员,分别从现场的每个鱼塘内,捕获一批检测所需要的鲶鱼。

  韩涛生表示,鱼塘水质及鱼类抽检结果最快一周出来。但从现场看,这7个鱼塘的养殖环境较为恶劣。不过鲶鱼的生命力很强,且主要是靠生活垃圾为食,因此,在这种环境中生长的鱼类,流向餐桌后到底对人体有无危害,还要看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出具前暂停销售

  海南省海洋渔业厅市场与质量监管处副处长曹爱名表示,如果这些鱼存在重金属以及有害病菌超标问题,食用之后会引起消费者食物中毒。因此,经过抽检之后,如果检测出这些鱼塘养殖的鱼存在上述问题,将予以销毁处理。

  曹爱名还称,我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中,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要求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销售的养殖水产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目前,海南省渔业部门已要求养殖户在检测结果处理之前暂停销售,等检测该鱼塘的水质是否遭到污染、鱼是否有问题,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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