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不清 产品成分不明
超市自制食品让人不放心
□ 林信宁 本报记者 王灿群
刚出炉的新鲜面包,五颜六色的杂粮馒头,别具风味的各式凉菜,色美味香的特色卤味……超市现场炮制的熟食总是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闻香而至。然而,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州几家超市发现,不少超市自制食品存在生产时间不清晰、保质期限概念模糊、产品成分不明确等现象,这不禁让记者产生了一个疑问,超市自制食品的质量到底由谁说了算?
凉菜没有生产期
6月12日傍晚,在福州五四路的新华都购物广场,各色美味的凉菜显然是勾起不少人的食欲,引得众多消费者纷纷选购。可是,记者在凉菜区找了半天,却依然找不到关于这些凉菜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限的标识,然而超市工作人员在称重后,往塑料袋上打上一个当天的日期,但是这些凉菜究竟是哪天生产的就不知道了。
据了解,该超市营业时间是6:30至22:00,服务员强调这些凉菜是下午刚做的。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用指示牌明确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而新华都的做法显然与这一规定相悖。
6月13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位于福州大利嘉的沃尔玛超市,在一冷柜里陈列着各种各样的糕点,而消费者小吴在买糯米糕时却碰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据了解,小吴在16点18分的时候买了一个糯米糕,可是令他想不通的是,他买的时候这个糯米糕都已经凉掉了,而沃尔玛的工作人员在塑料袋上打的生产时间却是16点18分。经过了解才明白,原来上面的生产时间只是消费者的购买时间。
来到该店的肉制品冷柜前,记者发现,在包装好肉制品的标签上面的保质期限十分模糊。比如在一盒肉制品上面的生产日期显示是6月13日14时48分生产的,保质期是当天,最迟以当天24时计,保质期是9小时12分。而在另一盒肉制品上面的保质期是当天,但生产时间却提早到了早上的10时左右,保质期大约为14小时。同为自制熟食,且在相同的保存条件下,为何两盒肉制品的保质期却相差4个多小时,是由于商家在包装过程中采取特殊措施还是业内的“潜规则”作祟,记者不得而知。
原料成分被雪藏
2009年6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22类1812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并规定加工企业必须标明含有何种食品添加剂。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可是超市自制的食品,多数没有正规的包装,更不用说配料表了。显然,超市自制食品的标识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超市现场制作的烤鸭、烤鸡确实很香,但是大概用了些什么材料、添加剂,我们不得而知,闻着香但却叫人吃得不放心啊。”市民张女士说,作为入口的食品,超市在配料表的标识上应该透明些。
超市造谁来管
针对超市自制食品的质量问题,记者又在互联网上搜索了许久,发现在我国众多城市的超市都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首先是生产日期无从考证,如包子、酱牛肉等熟食,超市工作人员通常是在称重后,往塑料袋上打上一个当天的日期,但放在冷柜中的食物究竟是哪天生产的就不知道了;其次是保质期限难以保证,同类食品,各个超市标注的保质期限却不一样,比如豆腐,有的超市的保质期是当天,而有的则是两天或三天;第三是食品配料遭遇雪藏,比如糕点区的糕点没有配料表,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更是无从知晓;还有就是凉菜销售超过时限,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可是大部分超市都存在着超时销售的情况……
“超市自制食品问题这么多,但是到底由谁来管他们呀?”不少消费者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超市自制品的监管力度。“《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了,其中第41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但是很多超市自制品的包装根本就不符合这一规定,我们希望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超市的自制品进行整顿,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超市里自制食品很多,再负责任的超市也难保100%的质量,遇到问题是难免的,但关键是如何有效控制和监管。这是超市、政府部门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一位超市业内人士也这样告诉记者,除了监管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超市更应加强自律,特别是要严把承包户入店关。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好保留购物小票,发现质量问题后向超市投诉或者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