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网上挺火的两家店无餐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
来源:钱江晚报(杭州)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牛佬二面馆”的团购信息在美团网上就有,一碗原本20元的大排青菜面只卖12元8,看团购记录,已有538人团购。同样,美团网上也能找到另一家餐饮店“喔喔鸡煲”的信息,相关团购4个,共有12人团购。

在大众点评网上,“喔喔鸡煲”的“今日团购”有 4个,已有58人购买。输入“牛佬二面馆”,相关的“今日团购” 1个,已有33人购买。

可昨天,记者从北仑食品药品监督局获得消息:“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都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

“喔喔鸡煲”所在建筑违章

“牛佬二面馆”厨房要整改

昨天13点47分,北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新浪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北仑食品药品”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大众点评网 @美团网 @新北仑团购 等等的各大美食团购网站,我们希望你们在受理美食团购的时候,能仔细查验团购单位的相关证件,我们在@大众点评网宁波北仑的美食团购上竟然发现部分店家无任何餐饮许可证件,并且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美食团购方便与民,但更是应该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随后,该微博管理员、北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赵先生,向本报独家提供了两家无证无照企业的名字——“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

赵先生介绍,“喔喔鸡煲”所在的北仑大路美食城属于违章建筑,根本就不能开餐饮店,也不可能办出餐饮服务许可证。他们已发函给北仑区城管局,请他们前往处理。

“牛佬二面馆的厨房操作间是完全裸露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我们曾要求它整改,但目前并没有看到整改后的结果。”赵先生说。

根据相关法规,一家餐饮店要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面积不是特别大的,先需要有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面积大的,还需要先有卫生部门许可。现在,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很肯定地说,两家店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那就意味着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也都没有工商营业执照。

“我们确实还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昨天下午,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拨打了两家餐饮企业的订餐电话,“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的工作人员很肯定地回复。不过他们都说,证件还在办理中,至于工商营业执照,他们则表示不知情。

大众点评网和美团网人士

表示会去了解此事

去饭店吃饭,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团购网上出现的餐饮企业,消费者一般都认为网站对餐饮质量会把关。可是,为啥,“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无证无照呢?

根据团购页面显示,“喔喔鸡煲”和“牛佬二面馆”的团购券使用日期为6月30日到8月30日,也就是说,两家店都已至少营业2个月了。可大众点评网和美团网是怎么让他们通过审核的呢?

就此,记者拨打了大众点评网服务热线400-820-5527投诉,工号为4124的工作人员表示,她并不清楚是否需持有相关证件才能和他们合作,具体需要咨询业务人员,不过她不肯提供业务人员电话,只让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和店名,答复说2个工作日内会回复。

再拨打美团网服务热线400-001-5335,工号为6484的工作人员回复:如果要跟美团合作,企业肯定是要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两个证件的,对于这两家企业到底是否有两证,要找业务人员去核实,她同样让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和店名,答复1个工作日内会有结果。

北仑城管部门:

今天将向两店发整改通知书

北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既然查到了2家餐饮企业没有证件,为什么不对他们进行查处呢?对此,赵先生表示,他们现在并没有执法权,去年年底时执法权已移交给了北仑区城管局。

原来,从2013年元旦起,北仑区试水“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1家行政执法部门530余项行政处罚事项被集中“划转”至城管部门,加上原有的360余项,由城管局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达到892项,其中就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行政处罚事项。

昨天傍晚,新碶城管中队常务副队长何乔柱向记者证实,下午刚从北仑区城管局拿到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来的关于两家企业的函,今天会向两家餐饮店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让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然将采取措施。

何乔柱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目前城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不过,何乔柱感慨,除了没收物品和罚款,并没有更严苛的措施能杜绝无证餐饮企业的出现,“违法成本太低,不少餐饮店被我们没收灶具、食品,甚至罚款后,一转身采购一下又能继续营业了。”

本报将对此进行追踪报道。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儿童酱油”与成人酱油无大区别
下一篇文章:同日期红罐凉茶竟有四种颜色 王老吉欲与记者沟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