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贵州锦屏县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警示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进入夏季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采食野生菌中毒事件,造成多人死亡。近日,锦屏县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勿食识别不清或未安全食用过的野生菌。

据该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介绍,锦屏县野生菌种类繁多,每逢赶集,市场上便流入大量野生菌,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广大群众只有根据经验来区分有毒菌和无毒菌,因此很容易造成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

连日来,该县利用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食用野生菌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勿食识别不清或未安全食用过的野生菌,并提出食用野生菌的注意事项,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加大了在赶集期间的监管力度,防止不法分子为追求利益出售有毒野生菌。截止目前,该县尚未发现一起采食野生菌中毒事件。

据悉,食用野生菌中毒者绝大多数人都是胃肠炎型轻度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等;还有少数为神经精神型,临床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然后出现烦躁、谵妄、幻视等症状。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龙开松)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火锅涮到臭鸡蛋毁了证据投诉难 高温天餐饮投诉增多
下一篇文章:“六月黄”多为塘蟹 并非湖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