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三无吸管”充斥上海市场 辨别劣质吸管三步骤
来源:东广新闻台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东广聚焦,换个话题。近日,央视报道称,全国大多数城市集贸批发市场上一次性塑料吸管都是“无使用材料、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产品,有的是废旧塑料,有的甚至就是医疗垃圾制造。长期使用将对消化系统、肝脏等造成危害。那么,上海的早餐店、饮料店、路边摊等地随处可见的一次性塑料吸管是否安全呢?东广记者姚轶凡进行了一番调查,来听报道:

  【在城隍庙福佑路小商品市场,批发售卖一次性吸管的商家不少,一位小老板告诉记者,他们通常卖给夜总会、酒吧、早餐、冷饮店等,一些附近中小学校也常来批发。

  (实况:记:连厂标。厂址啊,什么都没有?安全吗?老板:百分之百安全的,学校里,

  一来买都几百包呢。记:哪里进的?老板:义乌进的。)

  在古北路上的一家小餐饮店,老板直言店中吸管长期都是从城隍庙批发的。

  (实况:记:一般你到什么地方买吸管?买吸管嘛城隍庙啊,正中不正中,我就讲不定了。什么料做的,我也不知道,放心你就吃,不放心就算数。)

  据了解,义乌现有塑料吸管企业近20家,吸管生产量约占全球60%。双童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吸管生产商,年产量占了全球吸管市场四分之一。2010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行了《聚丙烯饮用吸管国家标准》,规定吸管可以使用食用级别的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等材料,用聚丙烯材料生产的吸管不含有塑化剂,基本是安全的。但是用聚氯乙烯生产吸管就必须添加塑化剂,虽然标准同时规定了塑化剂的残留标准,但是肉眼难以识别。“双童吸管”董事长楼仲平就是这一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他告诉记者:

  (实况:我们在五月底走访了湖南高桥,湖北汉正街,成都荷花池一共五个市场,情况吓了我们一跳,我们发现90%以上吸管都是三无产品,大部分吸管有再生料生产的嫌疑。是绝对不允许用到食品类当中的,甚至来自医疗垃圾。)

  楼仲平说,半个多月前,他们又来到上海调研,在走访上海城隍庙小商品市场,以及人民路附近的一次性用品批发市场后发现,三无吸管占据了上海市场80%的份额。

  (实况:我们看到上海的情况也不比长沙好,像珍珠果奶那种很粗的吸管,几乎百分之百是无标无厂的三无产品,有些部分也有厂家,但是没有QS认证,有QS认证,又没有企业信息,证明是假的,都是地下小工厂生产的,出乎我们预料。)】

  【播音员】根据《聚丙烯饮用吸管》国家标准,一次性塑料吸管属于食品相关产品,在外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也就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但事实上,在简单包装上随意造假印上QS标志并不是难事,这样的劣质习惯,对于消费者的健康将产生很大影响。实验结果显示,消费者如果使用了塑化剂超标、或者干脆由废旧塑料制成的吸管,有害物质遇热很容易从吸管中迁移出来和饮料混合,如果长期饮用,将对消化系统、肝脏等造成危害,还可导致性早熟、不育症,甚至癌症。

  那么,由回收的原材料、甚至是由废旧塑料、医疗垃圾制造的吸管,为什么会如此泛滥?东广记者姚轶凡采访发现,主要原因还是便宜。这些“三无”吸管售价低廉,平均每支只有1.2到1.3分钱。而用新料制造的吸管,市场售价至少要在2分钱以上,珍珠奶茶吸管也至少要在4分钱以上。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全国大约有200多家无证厂家和作坊生产一次性吸管。正规企业生产出来的合格吸管,因为价格因素无法打入批发市场,只能走超市渠道,这只占到所有吸管市场的一成左右。那么消费者要怎么辨别劣质吸管?一般有三个步骤:一看包装;二闻异味;三捏吸管。如果外包装上标识不全、有刺鼻异味,捏一下就发生变形而且没有弹性,就说明质量较差。不过,我们不禁要问:消费者毕竟不是专家,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放心地吃吃喝喝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大学生DNA鉴定肉串 真羊肉不足两成
下一篇文章:工商公布网购食品三大“陷阱”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