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香油造假”确实存在 监管需加强购买要谨慎
来源:经济日报  徐达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一组关于香油造假的报道引发热议,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的说法,指出目前市场上约一半的散装香油存在问题,而这一情况的持续,已影响到国内芝麻的种植,整个产业链出现危机。

  香油的生产与销售是否确实存在这些问题?又会造成何种影响?该如何应对?

  针对香油造假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河南等地的行业协会、香油生产商户、企业以及质监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访。

  从事芝麻、花生等农产品经营的北京京茂香源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俊贤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香油造假现象确实存在,甚至还相当普遍。今年芝麻价格偏高,从农户手中收的散芝麻约7元/斤,而两斤多芝麻才能出一斤油,算下来一斤油净成本都达15至16元,加上工人工资、水电等费用,保守估计成本在18元/斤。因而是不是造假,看看价格便知。单价在15元/斤以上才可能是真芝麻油,便宜的都是造假。李俊贤还表示,香油造假不仅在北京存在,在外地也不少。

  在河南省主要芝麻产地之一的南阳市,记者走访了农贸市场的几家粮油作坊,小磨油的报价10至18元/斤不等。报价10元/斤的一家,老板表示若购买量大,价格仍有商量余地。尽管这些作坊都声称自己生产的是纯芝麻油,并在店内设有石磨等工具,但记者发现磨盘上落满灰尘,并没有近期使用的痕迹,这些作坊生产的香油质量可疑。

  南阳市华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工程师罗全华介绍说,商户造假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使用香油,掺入其他价格较便宜的植物油脂,属于芝麻调和油,在售卖时假充纯香油。另一种是一滴香油都没有,在菜籽油、色拉油中添加香精和色素勾兑而成,通常为散装,在农贸市场中常见。即使全程跟踪,亲眼看到磨盘磨出的香油也未必是真,罗全华就遇到过商家在连接小磨油槽的储油桶上做文章,作假方式多样。而据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芝麻油国家标准规定,芝麻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假香油泛滥是否会对芝麻种植造成影响?罗全华介绍说,近年来因为做真芝麻油的少了,加之芝麻产量低、种植复杂,种芝麻的农户比以前确实有减少。河南芝麻另一主要产地驻马店市的一些企业都开始用进口芝麻搞加工。

  造假对芝麻油产业链又有何种影响,企业该如何应对?以中粮集团为例,厨房食品事业部负责芝麻油生产的张辰告诉记者,中粮只生产纯芝麻油,目前有传统小磨水代法和机榨法生产两种。因近年来芝麻成本价较高,比如芝麻收购价格,今年来已从3万元/吨上涨到4万余元/吨,而做250毫升香油大概需12万颗芝麻,成本上涨直接影响售价。中粮的芝麻油产品,每批都会经过水分、杂质、色泽、透明度、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的严格检验,供应商的产品不合格就必须退回。正因为质量和安全有保证,中粮的芝麻油产品年产量可达约2000吨,占全国散装和小包装香油市场的份额不断提升。

  尽管香油造假已不是秘密,但由于散装香油制造分散、渠道众多,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原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阮玲表示,国家标准是通用标准,通常只能测出香油是不是纯的,至于添加了什么其他成分,还需另外检测。对散装香油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强制性检测规定,只是进行定期抽检。

  南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芝麻油生产存在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等多头管理的状态。质监部门只对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对一些无证企业的芝麻油产品只能在流通中由工商部门来管,但工商部门又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这都造成了散装香油监管的缺失。因此,需要加快监管部门改革,推进高效监管。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业内爆料饭馆多改用“大烟壳”粉 多家菜场售卖
下一篇文章:小作坊屡禁不止 日产1吨血旺场内苍蝇乱飞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