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工商分局根据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举报,在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某食品市场查获两起销售假冒“MC”商标调味料的行为,查扣假冒“MC”商标的调味料381瓶,涉案总价3万余元。据悉,这已是今年以来该局立案查处的第5起与上门推销有关的食品案件。
上门推销,对于食品市场的经营户来说并不陌生,他们经常碰到有人自称是某某厂家、某某品牌的业务员,前来推销产品。宣传中,这些业务员会大肆形容该产品便宜、实惠而且销路也好。一旦经营户觉得合适,双方很快可以达成交易。
但是,食品经营户对待上门推销者的做法很简单,只限于“你送货,我付钱”,很少会要求生产商出示证件,或是索要票据。如此一来,食品经营户的权益毫无保障,食品一旦出了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出,经营户只能吃哑巴亏。
就以上述案件为例,该食品市场的两家经营户均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也没有供货者的相关证照。经营户称,产品都是业务员上门推销的,交易时并没有核实过推销人员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余杭工商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食品市场的经营户之所以习惯于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是因为这些产品价格低、能送货上门,对于很多短期从事经营活动、缺乏进货渠道的经营户来说,这种主动“送上门”的廉价商品很诱人。
余杭工商分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户,在购买“推销商品”之前,一定要查看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的合格证明、产品的商标注册证、进货凭证等有效证件。此外,经营户应要求查验推销者的信息真实性,并且通过产品上的QS编号查询产品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