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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酒贴特供身价增10倍 在网购平台销售火爆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央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政令下发后,如今贴着这些标识的商品在实体店已很难见到。不过,千万别以为这些“特供”、“专供”商品已经销声匿迹,在一些商品网购平台,这些商品销售得很是火爆。

案例

散装酒变“特供”

近日,中央五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在社会特权崇拜之风的影响下,“特供”“专供”产品长期获得市场和消费者默许,各种烟、酒、茶叶等产品被不法商贩贴上“特供”“专供”标签,打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名义肆意销售,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链。

2012年5月,贵州省工商部门接到举报,称一家名叫汇文酒业的白酒经销公司在销售所谓的武警专供酒,工商部门随后展开彻底清查。

这家酒业公司从2011年3月开始,自行设计并印制“武警接待酒”、“15年陈武警专供酒”、“30年陈武警专供酒”的瓶贴、包装盒、包装箱,然后交给仁怀市茅台镇一家酒业公司的业务员。这名业务员又根据汇文酒业的要求,租用了一间民房,用酒厂生产的未贴标识瓶装酒,进行包装所谓的“武警接待酒”和“武警专供酒”。据调查,这家企业从未经武警部队授权。工商部门认定其行为属违法,没收各种专供酒共计2463瓶,没收其非法收入1.6万余元,并对其作出15万元的处罚决定。

经过清理整顿,打着“特供”、“专供”标识的商品如今在实体店已很难见到。但在网上各大网络商场,输入“特供”关键词发现,仍有数万条宝贝搜索记录,网络仍是不法商贩违法销售特供商品的重灾区。调查

利润丰厚产业链完备

记者最近调查发现,许多“特供”产品基于庞大的市场需求,而背后更是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

1.成本低廉

酒瓶、酒盖、丝带、商标、酒盒、包装袋,假茅台酒配件一应俱全,再灌入自家的散酒,一瓶“特供”茅台就这样“酿”成了。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地市场上近期还频频出现神秘“特供烟”。有的拥有全部为“0”的特殊条码,有的拥有“典藏版”等名目,有的是白纸“反包装”。

据了解,所谓特供商品多数是假货,生产不需要研发投入或先进设备,只需给包装印上“特供XX机关”、“专供XX”等字样。

2.销售商挣“大头”

其实,生产商挣的只是“小钱”,真正“挣大钱”的,是一批“扮相神秘”的销售商,他们已经织出一张巨大的“特供”销售网。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销售商基本不开店,也基本不纳税,而是采用直销和团购渠道进行。他们往往声称和某某机关部门或知名烟酒企业有特殊关系,然后层层拉关系将“特供”产品销售出去。

不按常规“出牌”的销售商们,将一瓶成本几十元的廉价“特供酒”,卖出了成百甚至上千元的“名酒价”,利润至少十倍于成本价,自然也网住了巨额的经济利益。

3.“特供”满足面子需求

“一瓶印有某某特供的白酒上桌,饭局的档次似乎都不一样了。”一位消费过“特供”产品的人说,自己并不在乎这个“特供”是真是假,吸引他的是“特供”产品不菲的价格以及头顶上那道神秘的“光环”。

专家认为,人们往往以享受“特供”商品为荣耀,认为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感觉自己享受到了“特权”,而不透明的“三公”开支则为“特供”消费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精明的商家正是抓住人们对权势的迷恋和制度上的漏洞,才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并牟取大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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