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表示,最低消费是强迫消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在社会不是提倡节俭吗?怎么还要收最低消费?”去年年底,市民朱先生和朋友在外用餐时,为凑够餐馆最低消费多点了酒和菜,埋单时却被告知酒水费不算在最低消费之内,朱先生大呼“浪费”。针对此情况,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市内多家中、高档餐馆,发现大部分餐馆均设有“最低消费”,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认为,“最低消费”是强迫消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餐厅大堂也要收最低消费
去年12月24日,朱先生和三个朋友到越秀区万福路的广记茶餐厅吃晚饭,进店落座时,服务员提示朱先生店内的最低消费为250元。考虑到很多餐馆都有“最低消费”,朱先生也并没有太在意。朱先生说,当时4个人共点了一个火锅和其他小菜,为凑够“最低消费”还开了一瓶酒,可当服务员将酒打开时,却说酒水费和茶位费需另计,不包括在“最低消费”之内。
朱先生向记者强调,当时他和朋友是坐在大堂里,没想到也有“最低消费。他当即询问店员,对方对于最低消费的规定也是含糊其辞,只表示是餐馆内部规定。朱先生无奈,又多点了一些菜后买单。“我们根本吃不了那么多菜,后面加点的菜都没吃,真是浪费。”事后,朱先生向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广记茶餐厅进行了教育,餐厅方面也表示会改正。
市民周先生向记者介绍说,前几天和几个朋友在自家楼下的饭店聚餐,结账时账单上标注的消费金额为660元,但正在周先生等人准备掏钱结账时,饭店服务员却告知周先生,本店规定,他所订的包间最低消费为800元,周先生和朋友的消费金额不足800元,需凑齐最低消费才能离店。双方为此争执了很久,无奈之下,周先生只能又点了140元的菜品打包回家了事。
走访:除了最低消费还收服务费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天河区、越秀区和白云区共20家中、高档餐馆,发现其中半数以上的餐馆都设有最低消费。这些餐馆设置的“最低消费”少则两三百元,最高至几千元不等,而有些餐企,除了一些包间有最低消费外,还要加收10%左右的服务费。比如在龙口西路的山泉公馆,包厢内除了有“最低消费”外,开酒还要加收服务费。
而被调查的餐厅所设的最低消费额高低不等,或按整个包间、或按人头收取,如江南厨子太古汇店,6人小房间“最低消费”为1000元,20人的大房间最低消费为4000元至5000元。大椰丰饭天河路店5人包厢“最低消费”为500元,18人包厢则是3800元。以俏江南天河城店为例,如果一间16人的包厢,最低消费要4000元,那么就意味着每人平均“最低消费”250元。
各方说法
市民:最低消费应该取消
在随机调查的市民中,大多数市民都曾遭遇过饭店强制最低消费的情况,在记者调查的不同档次的饭店中,大多数饭店都设置了几百到几千元金额不等的包间最低消费,而大多数消费者把这认定为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属于霸王条款。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朋友谈生意时,通常会选择咖啡厅或中西餐厅等略为安静的地方,可每次到餐馆的包间时,多会遇到最低消费。“坐下来半个小时左右,点一大堆的小吃、水果,就为凑齐规定的金额,其实根本就吃不了”,王先生认为最低消费应该取消。市民陈先生表示,最低消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精神,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干预并制止这种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餐饮行业组织、餐饮经营者也要推进行业自律,彻底取消餐馆设置的“最低消费”。
餐企:保护自身利益的无奈之举
市民说的最低消费带来的“舌尖浪费”,在酒店餐企方看来并不违法。许多餐饮经营者表示,设置最低消费是商家的无奈之举,有些饭店特别火,商家一般会选择设置最低消费来调剂客源。
“设置最低消费是为了防止客人消费不多又占据了酒店的资源。”一家星级酒店的一位销售主管表示,包间往往提供比大堂更好的服务,在市场上算是有限资源。他打比方说,若某几位顾客在包厢里喝喝茶,点几个菜,坐上大半天,导致有高消费能力又有包厢需求的人进不了,商家利益无法保障。
多位受访的餐饮企业工作人员表示,一般餐饮店都分设了大厅和包间,包间收取最低消费。不愿意接受最低消费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大厅进餐,因此并未完全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餐饮企业设定最低消费,通过提前告知或店堂明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最低消费的标准,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因此,酒店并不违法。
消委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餐馆设置“最低消费”的问题,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他说:“最低消费实际上是一种强迫消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在提倡节约,这种做法与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违背。而且,最低消费一定要明示,消费者遇到类似的问题都可以向消委会投诉。”
据广州市消委会统计,2012年,餐饮服务的投诉有1163宗,占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的20.24%,除了反映饭菜有异物和变质的问题,多数投诉均反映餐饮行业乱收费等问题。
此外,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酒楼的相关收费没在广东省定价目录里,不需要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属于市场调节价。但相关负责人强调,市场调节价也要做到明码标价。
■相关链接商务部:会对此做更加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年2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一些餐饮企业借机乱收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需要进行规范。目前,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对餐饮企业收取最低消费等问题进行研究,而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会对包厢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他山之石
贵州规定
不得设定“最低消费”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数额。”此外,石家庄多数餐厅春节前收到当地饭店烹饪行业协会的“电话通知”,倡议企业取消最低消费。
今年2月21日,河北省邯郸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全面叫停餐饮业“霸王条款”,倡导餐饮业加强行业自律,取消最低消费等。
■统筹: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采写: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 黄昆 陈海生 冯艳丹 实习生 李辰曦 陈万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