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珠海卖螃蟹出新规 不给螃蟹“松绑”将受罚最高一万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本周珠海的海鲜批发、零售市场、酒楼餐厅陆续收到珠海市工商局公告,要求销售螃蟹时只使用重量忽略不计的细绳,绳重最多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也就是说,本月21日后,再用粗绳“五花大绑”销售,一经发现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2315举报投诉,为螃蟹松绑真正开始动真格。连日来,记者从市场调查发现,“牛绳”般的粗绳捆绑螃蟹相当普遍,商家普遍认为螃蟹轻装上阵后将涨价四五成。

  新政:下周不给螃蟹松绑将受罚

  日前,珠海工商局在当地媒体刊登为螃蟹松绑公告,本周起海鲜销售市场、酒楼餐厅等经营场所也陆续收到工商部门的“敦告”,21日前所有螃蟹经营场所自觉为螃蟹松绑,销售时只使用重量可以忽略不计的细绳代替原先粗重的麻绳、草绳、布绳等捆绑螃蟹,其绳子重量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劝告”期间结束后,将严格执法,下周起也将不定期集中突击检查。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工商局获悉,下周起商家拒不整改,工商部门将依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酒楼:一盘螃蟹80元买粗绳

  连日来,记者通过走访多家市场、酒楼等经营场所,发现“五花大绑”捆绑螃蟹的现象相当普遍。前日中午记者在唐家一酒楼发现,一种名为“奄仔蟹”的肉蟹标价118元/斤,均是用大块薄膜拧成的粗绳捆绑。店员告诉记者,目前也是刚刚接到了工商部门的通知,但酒店从市场上买回的螃蟹就是这样绑的,所以暂时还没对螃蟹“松绑”,一桌客人点了1.7两蟹,解掉粗绳重新试称,净重不到1.1两。此外记者还走访了香洲区朝阳市场、南坑、吉联等农贸市场发现,五花大绑捆螃蟹是公认的行规。

  工商:这是不公平交易

  昨日,珠海市工商局市场科江科长表示,粗绳捆绑螃蟹,的确是全国各地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珠海作为海滨城市,螃蟹等海鲜交易需求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明显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因此该市工商部门也将其作为“三打两建”的专项整治行动。

  预期:换装后涨价四到五成

  昨日,记者再次走访朝阳市场等经营场所,一些商家开始主动按要求给螃蟹松绑,用上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单根稻草,但记者对比发现,前几日用粗绳捆绑的肉螃蟹均价在30~38元一斤,现在“轻装上阵”的肉蟹普遍在50元/斤以上,大的甚至达55元/斤;膏蟹普遍由原来均价35/斤,如改成可忽略不计的细绳捆绑普遍涨到65元/斤,一般都涨了四五成。

  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

  一些消费者表示,虽说换绳后涨价是大家都能预料到的,但还是赞成此次整治行为。新规执行后希望能严格执法,即使裸称的螃蟹涨价,起码能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

  他山之石: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规定捆绑螃蟹要用很细的胶丝,这种胶丝几乎不占什么分量,目前我国海南、浙江等省也在借鉴类似做法。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进口红酒乱象丛生:零售价与口岸价相差几十倍
下一篇文章:药监局: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超量或增加肾损害风险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