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问题胶囊检查结果“不点名” 市民买药靠猜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毒胶囊检查结果“不点名”市民买药靠“猜”
 
  4月29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了对全省药企是否使用“毒胶囊”的检查结果,但是结果公布后,不少市民不但没有放心,反而更加担心。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反映,公布的检查结果中提及贵州有四家药企涉嫌使用问题胶囊、也检出不合格的胶囊剂,但是因为未公布企业户药品的名单,导致消费者对所有胶囊药都产生了不信任之感。省内几家药企也表示,因为“没有点名”,致使清白的药企也无辜受牵连。
 
  检查结果“未点名”
 
  记者在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检查结果中看到,到4月28日为止,全省共检查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94家,药品批发企业395户,零售企业7773家,医疗机构6789家。该结果显示,我省无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涉嫌使用浙江新昌县问题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4家,从浙江新昌县购进问题胶囊7个批次;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不合格胶囊剂共计7个品种、8个批次,已全部就地查封。
 
  但是记者发现,这份检查结果并未提及药企的名字,也未给出不合格胶囊药的名称、批次,市民吃药、买药时仍是“提心吊胆”。
 
  不敢买也不敢卖
 
  “既然已经查出有问题企业,但为何不公布名单?”市民李大爷说。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受访的20位市民均表示,因为检查结果不明朗,让消费者没有安全感。对此,超出一半的人明确表示,为了保险起见,近期将不再购买任何胶囊类药品。
 
  油榨街一家药店的店员表示,检查结果公布后,让店内的贵州产胶囊药全部变成了“烫手山芋”。“本省产的胶囊药也不晓得是哪家有问题,店里已经不再推胶囊药了。”据悉,该店库存有贵州某大型企业所产的感冒胶囊、止咳胶囊等数十种胶囊药品,但由于不知到底有没有问题,店里只有全部暂停销售。
 
  采访中,一家大型药房的负责人表现出担忧。他说,胶囊类药品占店里药品的70%以上,现在冲剂和片剂药的销量上去了,但是店里胶囊类药品存量却一直不变,“短时间卖不动还可以接受,时间长了,药店将无法承受。”
 
  清白药企怕受牵连
 
  “按道理说,即使不公开是哪几家药企有问题,对于有问题的药品,监管部门也会将其封存,禁止销售,应该是可以放心的。”一位业内人士说。但是,因为名单不公布,消费者无法知晓之前购买的是不是“问题胶囊”,而且在买药时也会难以选择,“所以很多消费者就‘一棒子全部打死’,干脆不买胶囊剂。”
 
  一位在贵州某大型药企供职的工作人员表示,药企销售的产品分两种,一种是处方药,一种是非处方(OTC)药。问题胶囊事件发生后,受影响较大的是OTC类药品,这类药品全部都能在药店中买到。而贵州产的胶囊药品是不是这部分出问题,检查结果中也未明确表明,直接受影响的就是销售这些药品的企业和消费者。
 
  该药企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没有公布名单,导致全省药企都被牵连,“说销售不受影响那是不可能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公布名单,至少还非问题企业一个清白,也让市民买得放心”。
 
  相关链接
 
  贵州是全国第一个开展中药现代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省份。全省中药总产值进入全国前五位,医药行业有154家生产企业,规模以上制药企业有9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80.41亿元。全省中药民族药制剂品种达656个,仙灵骨葆胶囊、艾迪注射液入选国家保密品种。此外,全省通过GSP认证的制药企业有10615家。其中,零售企业1036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80家,批发企业170家。全省拥有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183家,实现全年营业收入152亿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河粉掺滑石粉?市民质疑一大型超市售卖劣质产品
下一篇文章:珠海吉之岛牛肉疑黑心渗水 超市称变色但未变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