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浦工商分局接到市民黄女士反映称:她在市区一家药店经“驻店医师”推荐,购买了一种号称“可祛病强身、延缓衰老”,“对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三高等有显著疗效”的蜂胶产品,然而服用2个多月以来,病情却并未好转,因此她感觉上当了。
虚假疗效吹上天 病耽误了
“我患糖尿病有好几年了,虽然一直坚持服药,但仍时常出现手脚麻痹、视物模糊等并发症。 ”据黄女士介绍,今年年初,她到市区一家药店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并将自己的病情透露给了“热心问诊”的“驻店医师”。这名“医师”从柜台里拿出一盒蜂胶,介绍称不仅可以治疗糖尿病及其引起的并发症,而且具有“祛病强身、延缓衰老”的奇效。
架不住该“医师”的吹嘘,同时也是想尝试一下这种“神奇蜂胶”,她一口气买了10盒,共花费1500元。回到家后,黄女士严格按照说明书每日服用,结果2个多月过去了,病情依然如故,甚至有所加重。黄女士有些慌了,生怕出事,赶忙到医院就诊。医生告诉她,由于中途停药,打乱了原有的治疗进程,差点导致病情恶化。
保健食品不是药 谨慎使用
工商执法人员指着蜂胶包装盒上的“蓝帽子”标志说,这明明是保健食品,怎么能“指鹿为马”说成是药呢?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驻店医师”已踪影全无,药店负责人辩称“可能口头宣传时,说得有些过”。然而,当问起“如果患者因听信虚假宣传,误把蜂胶当药吃造成不良后果怎么办?”,对方哑口无言。
经调解,最终药店全额退还了黄女士1500元货款,并承担部分治疗费用500元。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有27项,包括: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等等。但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凡是超过上述27项保健功能范围的宣传都是违法的。在此,建议消费者应理性选择保健食品,选购时应该按照个人的身体情况,最好听取医生的建议,进行合理选择、适量食用。
区分主要看标志 注意新规
保健食品标志的颜色为天蓝色,图表下半部分有“保健食品”字样。各类保健品广告中也必须有此标志。国家规定必须在包装明显位置印有“药字头”或“健字头”标志,以便消费者区分。
另外,3月20日国家食药监局刚刚出台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指出,保健食品命名中不得有虚假性夸大性词意,消费者不易理解、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以及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地方方言等。其中,祖传、御制、宫廷、强力、特效、第一、顶级、治疗、华佗、李时珍、神丹等均在“禁用语”之列。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抗炎、活血、祛瘀、止咳等也不得使用。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包括纳米、基因、太空等。名称不得夸大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