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中消协发出消费提示鸡精不含鸡奶精不含奶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昨天,中消协发出消费提示,称奶精、鸡精、牛肉精等产品的说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消费者选择时要看清成分配方表,因为有些产品可能含有化学合成物。

    浓缩的都是精华——潘长江的这句“名言”用在奶精、鸡精、牛奶精等产品看起来再合适不过。但事实并非如此。据了解,禽流感首次在中国出现时,“鸡精”销售受到影响,一些“鸡精”生产企业召开发布会,并请出专家证明:“鸡精”里面并不含“鸡”的成分。广东省消保委曾做过一次鸡精调味料的比较试验,一些品牌鸡精的确不含鸡的成分,甚至主要是用食盐、淀粉做成的。由于没有国家标准,究竟什么成分能代表鸡的成分,鸡的成分所占比例多少才算“精”,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中消协表示,根据调查,奶精实际上也不含奶,而是以精炼氢化植物油和多种食品辅料为原料,经加工而成。

    中消协表示,食品调味品动辄冠以“精”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调味品名称的管理,对其商品名表述、包装、用途说明等做出科学的规定。中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时要注意商品成分配方表所列成分,不要被包装上的“A精”、“B精”所迷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掌握关键要素 食品维权也不难
下一篇文章:“市场娃娃菜大部分是假的”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