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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禽流感 南宁发出警示买家禽应索看检疫证明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针对可能出现的禽流感疫情,1月24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发出今年第1号卫生警示,提醒市民购买家禽时务必查看禽类检疫合格证明,不宰杀、不食用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目前,南宁市采取了有力防控措施,尚未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在此次警示中,南宁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个饮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餐饮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认真执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杜绝死禽、病禽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进入餐饮单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做到活家禽、家禽肉采购实行“定点购买”制度。定点供货商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有固定的销售点、有固定货源等条件。严禁采购和销售死鸡、死鸭以及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家禽。出现打蔫,头部、鸡冠、肉髯肿胀、呼吸困难,有站立不稳、打颤等神经症状,拉白绿相间的稀便,倒提后从口腔流出带有酸臭味液体的鸡、鸭,严禁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销售。各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发现有上述症状的活禽及禽肉,应及时向农业部门和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所投诉电话为0771-2439685。

  饲养、销售、宰杀活禽是传染禽流感的高危行为,因此,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严禁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场所内圈养、宰杀家禽。在禽肉加工和餐饮环节,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禽肉要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供应食用。

  另外,各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鸡、鸭、鹅、猪等动物饲养、贩运、屠宰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疼痛、全身疼痛等重症流感症状的,应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断、救治。同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部门。

  卫生监督部门同时也提醒市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预防疾病非常重要,市民在春节期间采购家禽、禽肉时,应选择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较高的超市、商场。在农贸市场采购家禽、禽肉时,应向商贩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不要购买有打蔫、拉白绿相间稀便等症状家禽或有明显出血斑等体征的禽肉。不要食用病禽死禽,宰杀家禽后要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尽量避免与禽类密切接触,对鸡、鸭等禽类食物应彻底煮熟煮透。不要食用未煮熟煮透的禽蛋。加强体育锻炼,增强防病能力。保持居室空气通风透气,尽量少去空气不流通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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