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武汉问题卤鸭染色剂鉴定为工业染料 商贩被刑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2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12月22日上午,记者接到作坊小工小A举报:称汉阳区五里墩有4家卤鸭店,老板将工业染料添加到卤鸭中,销往武汉周边地区,并卤制好大量卤鸭冰冻在冷库。

  记者蹲守暗访后,迅速向工商等部门举报,并形成紧急报告送往市政府。
随后,工商部门依法封存相关作坊和2550只问题卤鸭,及3桶不明添加剂。副市长岳勇当即批示严查。24日上午,记者与20多名执法人员一起,在汉阳科德冷库发现重达2.5吨的“漏网卤鸭”。随后,质监部门将“不明添加剂”送往质检所进行检测。

  昨日上午,记者获悉,市质检所检测鉴定“不明添加剂”为工业染料酸性橙Ⅱ号。

  省疾控中心卫检所沈更新教授称,酸性橙Ⅱ号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塑料及木制品的着色,属工业染料,为中等毒性致癌化合物,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相应资料表明:过量摄取,吸入以及皮肤接触酸性橙Ⅱ号,均会造成急性和慢性中毒;人误服0.25克即可引起中毒,可诱发机体癌变作用。

  4家卤鸭店老板被刑拘

  武汉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处长说,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们已将此事作为刑事案件,移交给汉阳公安分局处理。

  汉阳警方介绍,4名老板李国平、张加林、廖斌和黄蓉,均为重庆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拘。按照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刘处长称,根据卫生部近期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牌名单(第一批)》,目前,药监局结合全国进行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已将此事件定为全市专项整治的一起典型事件。

  据悉,此事为名单公布后,我省查处的第一例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案件。27日、28日两天,副市长岳勇再次召开专项会议,要求将此事严查快惩。

  问题卤鸭举报者获奖4000元

  问题卤鸭查处过程中,“知情人小A”的举报情况,尤其是持续反映的关于汉阳科德冷库中存有大量“问题鸭”的具体情况,为市、区有关执法部门截获、查处这批问题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昨日,汉阳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作出决定,奖励举报人2000元。

  此外,本报编委会决定,为表彰、鼓励小A坚持正义、良知的公民精神,特给予线索人小A2000元的报料奖。

  常青化工市场:违规售化工原料一律清退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常青化工市场,市场办公室主任彭胜红介绍,该化工市场共有商户上百户,经营的化工原料品种12000多种,但10多年来,购买酸性橙Ⅱ号卤制食物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彭主任介绍,酸性橙Ⅱ号具有色泽鲜艳、着色稳定和价格低廉的特点,一些不法商贩在食品中违规添加酸性橙Ⅱ号,会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彭主任称,食品中的添加剂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改善食品的品质或色香味,说通俗点就是用来满足人们对食物的色彩或者口味的追求。看到本报报道后,管理办公室已经组织百户商户集体作出承诺,保证安全经营,依法依规,坚决不允许向食品加工者出售化工染料。如果发现违规现象,将一律清退出市场。

  食安办联合六部门加大打击

  昨日,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称,他们将联合武汉市六大部门,加大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民若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举报电话为:

  市农业局12316:受理农田、畜禽场、水产品养殖场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问题;市质监局12365:受理涉嫌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等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市工商局12315:受理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展销市场等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市卫生局82770126:受理宾馆、酒店、食堂、饮食摊点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市商务局82796683 82796600(晚上、节假日):受理生猪的私屠滥宰问题;市食品药监局85711111:受理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小资料

  食用加了非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对人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工商人员提醒市民,挑选食品时,尽量购买信得过的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要过分追求外表和口味,尤其要抛弃一些消费“老眼光”:过分白亮、过分靓丽、口感过分好的食品很可能含有非食品添加剂。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冬季不新鲜绿叶蔬菜不能吃
下一篇文章:海口造假大案曝光 17万“名牌味精”全是假货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