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些餐馆“谢绝自带酒水”有所抬头,究竟“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合理?这引起了企业、消费者、消协、饮食协会等几方争论不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餐馆与消费者协商用开瓶费的方式解决,又引起一轮新的争论。
记者调查
中档饭馆自带酒水收开瓶费
日前,记者走访了京城高、中、低档的餐馆,发现在不同饭馆中“谢绝自带酒水”的情况有所不同。
像高档餐馆,一般主要应付商务宴请,公司花钱,或是老板买单,所以往往不会有食客主动提出自带酒水的要求,所以基本上高档餐馆不会在这个问题上与消费者产生矛盾。
情况最为突出的是中档饭馆,在走访中,记者向服务员提出是否可以自带酒水,九成餐馆表示拒绝,其中一家老北京口味的饭馆就明确在菜单末页上标注:自带酒水要收取20%的开瓶费,也就是说如果食客带了一瓶市面售价在100元的白酒,而饭馆内菜单同品种酒、同档次的酒的价格在200元,那么食客要为这瓶自带酒水付餐厅该酒标价的20%(40元)的开瓶费。
此外,低档餐馆因为酒水单上的价格与市面差异不大,所以被拒的情况也不多。
消费者声音
开瓶费也会导致就餐不愉快
不少消费者表示,一般在就餐中,酒和饮料的价格都要比外面高,例如现在饭馆都会常备中桶的可乐,一般价格为10元,四个人以上来就餐,一桶肯定不够,所以最少要为饮料花去20元,而在超市中一桶可口可乐2.5升装的售价在6元左右,比较下来,肯定自带的要实惠。
记者在簋街附近的东直门地铁站口对20名准备就餐的食客进行调查:12人表示希望餐馆取消“谢绝”条款,并认为变向的开瓶费也是导致就餐不愉快的因素;4人表示可以理解,只要开瓶费的价格不要过高,20元以下的开瓶费可以接受;余下的4人称无所谓,已经习以为常了。
12315声音
消费者与企业可协商解决
早在去年春节期间,北京市消协与饮食行业协会就发出过联合公告,不提倡设置“谢绝自带酒水”。但从目前来看,开瓶费、明示或暗示谢绝条款等情况仍然成为餐馆与消费者之间的芥蒂。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得到的答复是,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双方协商解决。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有强烈意愿表示要求自带酒水,体现了目前一些餐饮企业酒水价格过高的现状,如果企业通过成本核算,找到利润的平衡点,将酒水价格控制正常,将有利于这一现状的解决。此外,北京消协也表示,限制条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所以酒水利润的正常化将起到解决问题的决定性作用。(记者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