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平阳)截至昨日,我市食品稽查执法人员对96户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排查,查封并现场监督销毁河豚鱼115条。
河豚鱼及其制品均含有剧毒河豚毒素,因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国家卫生部门早已严令禁止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为了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3月份开始,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在全市开展了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直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
执法人员每到一家,都深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海鲜房、厨房认真查看,向单位负责人及食品从业人员重点介绍河豚鱼的中毒机制及预防措施,告诫各餐饮服务单位切勿只看重经济利益、置人民生命及国家法律法规而不顾,必须合法经营。
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单位严格把关,无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情况,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如西安大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二环店等餐饮单位仍在制售河豚鱼。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将发现的河豚鱼现场进行销毁。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