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鲜湿米粉告别裸装上市 无证湿米粉可拒绝消费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一碗牛腩粉(煮粉)是大多玉林人吃早餐或宵夜的习惯,但是粉的卫生、质量你会过问吗?”这是日前出现在玉林某论坛一位网友的问话。玉林米粉怎样才能让市民放心呢?玉林市将严格实施湿米粉生产许可,生产加工的湿米粉必须包装并经检验合格才能出厂。

    无证湿米粉卫生让市民头痛

  据了解,玉林市目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鲜湿米粉企业已有13家。2009年底玉林市尚有近40家无证生产鲜湿米粉的小作坊,这些鲜湿米粉小作坊不仅规模小,环境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出厂检验能力,卫生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无证湿米粉制成后,箩筐一装就出厂了;中间商、运送工在运输途中对粉面仅用油腻的纱布一盖就送至粉店门口;而米粉店开门收货后到销售完毕的五六个小时里,一直露天将米粉放在箩筐里,难以避免蚊蝇虫鼠的光顾。”这些无证米粉质量卫生状况着实令人堪忧。

    “封杀令”净化湿米粉市场

    针对无证湿米粉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玉林市质监部门先后多次进行专项检查整顿。由于无证湿米粉小作坊地点分散,有的甚至采取“躲猫猫”应付检查,加上部分粉店安全意识不高,仍采购无证米粉,给整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进一步规范鲜湿米粉生产经营,保障玉林市食品安全,今年1月份,市质监局请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鲜湿米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6个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鲜湿米粉专项整治行动。市质监局按照方案部署,有效打击鲜湿米粉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无证生产、使用不合格原料、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根据鲜湿米粉多在夜间凌晨生产的特殊情况,市质监局联合公安部门在夜间凌晨时段开展了“零点行动”,查封违法无证生产的设备15套,立案查处3起,罚款11684元,查处销毁无证米粉2762千克,有力地净化了鲜湿米粉生产经营市场。

    湿米粉业将面临“洗牌”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湿米粉已于2007年1月1日纳入生产许可范围。玉林市将对湿米粉生产严格实施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资质做了细致、严格的规定,要求生产加工企业必备生产设备和出厂检验设备,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卫生标准和要求,严禁使用陈化粮和不合格、霉变的原料,严禁使用“回头粉”,生产加工的湿米粉必须包装并经检验合格才能出厂。此次市政府组织的鲜湿米粉专项整治从生产源头、流通领域、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进行整治,消费者采购或消费鲜湿米粉可要求查看其生产许可证明,对无证裸装湿米粉市民可拒绝消费。这些对于无证作坊式的湿米粉厂家来说无疑要重新定位,必将引发米粉行业的重新洗牌。

    企业纷纷整改求“过关”

    一些米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市质监局开展的鲜湿米粉专项整治是对无证生产加工湿米粉企业的最后“通牒”。要么整改申请办证,要么就不再生产。很多无证湿米粉企业纷纷着手整改以求能顺利通过审查取得生产许可证。

    记者走访玉林城区部分湿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发现,在此次整改中很多企业是动了真格,有的可谓是大刀阔斧。在一家米粉厂,该厂负责人以前见记者是惟恐躲避不及,这次他却欣然邀请记者进厂参观。记者在现场看到,地板、墙壁均铺上瓷砖,生产车间干净整洁,晒干车间米粉摆放得整整齐齐,正在加工的米粉还不时发出淡淡的米香味。而回忆起过去的生产场景,多少觉得有些惭愧。“以前场地很乱,到处是电线,整个房间也没有装修,看上去黑乎乎。现在好多了。”“此次质监部门发出封杀令,是动了真格,主要还是为了保证湿米粉生产质量并确保群众吃得放心。质监动了真格,米粉企业理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就要面临被取缔的结果。”该厂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为了使卫生条件和生产环境等符合要求,此次整改他已经投入了2万余元,并已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叶万松 司建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贝因美奶粉致宝宝“全身起红疹”
下一篇文章:茶叶也要注意保质期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