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果说假一赔十很吓人,那么看看这两起纠纷,就知道什么叫“因小失大”了。
染发剂卖了20多元赔了2500元
海宁袁花镇的袁女士在某理发店花20多元买了一盒染发剂,用了染发剂的第二天,袁女士就发现头皮有一块块红肿。本以为过两天红肿会消的,可后来整个脸都肿了起来,她吓得赶到医院就诊。
医生初步诊断为染发剂导致的过敏症状,给袁女士开了药,打了点滴,折腾了一星期。袁女士找到理发店老板理论,未果,于是投诉到袁花镇消协。
“买东西时,店老板说效果有多好,也没讲要注意什么。现在,我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们却不认账了。”袁女士说。
店老板也觉得冤枉:“我交代过她的,要先做皮试,如果皮肤不过敏,才可以染。她自己搞出事了,责任怎么能推到我身上?”
袁女士承认,当初店老板是这样叮嘱过她,但是讲得不是很清楚。工商人员查看了理发店的合法证照,惹事的染发剂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核实了基本事实后,工商人员认为,这是双方理解上存在偏差造成的,像染发剂之类的特殊产品,经营者应该向消费者详细介绍产品的用途、性能和功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给予消费者一次性经济补偿2500元。
2角钱的“鱼仔饼”赔了400元
小罗来自云南,前几天,他在王店镇建设集镇某食品店花2角钱买了一包多乐鱼“鱼仔饼”。自家两个小孩吃后不久就出现了不适症状,特别是刚满一周岁的女儿哇哇直哭,这让小罗很是揪心。小罗仔细翻看了这包“鱼仔饼”的包装袋,发现生产日期是2008年10月27日,而该产品的保质期是10个月。
“去年就过期的东西,他们店里居然还在卖!”小罗气愤不已,找到店主张某讨说法,无果。他后来向王店工商所老姚调解室投诉,老姚对该店食品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其他过期食品。老姚告诫店主:“要时刻注意所售食品是否过期。”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按“鱼仔饼”单价的10倍进行赔偿,同时赔给小罗交通费、医疗费及误工费等,共计400元。
工商人员提醒:一些农村或路边小店内商品较多较杂,购买时一定不要忘记查看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