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动态 >> 浏览文章
慈溪:刚开封的花生牛奶出现结块 消费者获赔1000元赔偿金
来源:慈溪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慈溪新闻网讯 日前,胡先生购买了某品牌花生牛奶,饮用时却发现有结块现象。经调解,胡先生获赔1000元赔偿金以及500元精神损失费。

前些天,胡先生在新浦上舍村某超市购买了一瓶花生牛奶,几天后拆封饮用时发现存在结块现象,认为该牛奶存在质量问题且已变质,担心对身体不好,要求经营者陪同前往医院检查身体,并支付相关检查费用。然而,超市经营者认为该饮料未超过保质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需与经销商联系才能答复。

接到投诉后,新浦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超市及经销商,对三方进行了现场调解。经销商表示,胡先生是在拆封后当即饮用,还是饮用后保存不当引起结块现象并不清楚;而且该牛奶开封12小时后会自然出现结块现象,因此是否因为质量问题出现结块现象不得而知。而对方提出的9000元身体检查费用有点多,难以接受。

调解人员认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至于9000元的身体检查与是否因为饮用该饮料导致并无直接联系,双方可商量解决。

经协商,牛奶经销商同意支付胡先生1000元的赔偿金,超市支付胡先生500元的精神损失费。■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虞众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常州:“沙嗲粉”是什么成分?消费者“较真”获赔1.2万元
下一篇文章:啤酒未开封却浮黑杂质 厂家欲赔顾客3件啤酒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