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压锅爆炸商家愿赔 但要求顾客签保密协议
在熟睡中,家里的高压锅锅盖突然蹦上了屋顶,对于明显的质量事故,商家“认错”了,但要求消费者签订保密协议,否则不能进行赔偿。这让消费者姜女士感到不爽,因为她感觉对方做错了却让自己签“卖身契”。
压力锅爆炸,天花板破了洞
姜女士在前年年底购买了一家品牌的电压力锅,一直使用正常。然而今年4月份的一天,姜女士被厨房的一声巨响惊醒,她起床一看,发现煮粥的电压力锅锅盖掉在地上,锅中的粥溅得整个厨房都是,天花板还破了一个洞。“幸亏人不在锅的旁边,要不然真是危险。”姜女士面对厨房的一片狼藉,惊魂未定。她找到压力锅的售后服务电话,找到了该品牌的售后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厂家愿赔,但需签保密合同
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待了姜女士后,愿意赔偿损失,不过提出要求姜女士与企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姜女士感到有些意外,再一看协议的内容,姜女士感到无法接受。
原来,在该份协议中赫然写着: “乙方不得透露给第三人”、“乙方不得有任何诋毁对方商誉和形象的言行”、“乙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等诸多限制乙方的条款。“这不是和解协议,简直就是‘卖身契’!”姜女士觉得自己本来就是受害者,现在还要遵循商家提出的诸多限制条件,签了类似“卖身契”的保密协议才能获得赔偿,实在太不公平了。可是售后人员态度非常强硬,如果想要获得赔偿,这个“保密协议”就非签不可。
最终给予赔偿,同意不签协议
姜女士只好向六合区消费者协会求助。消协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始末后,和商家取得联系。售后工作人员表示,商家是非常愿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的,但是由于以前遇到过“二次纠纷”、“恶意诋毁”等麻烦事,商家自身也吃过亏。吸取了教训之后,才制作了“保密协议”,希望能维护正当消费者的诉求,也保护商家自己的利益。
对于商家的做法,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与消费者的和解,不应包括过多的保密性质的约束条款,这反而降低了和解的成功率,不但起不到和解的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适得其反。最后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商家同意只要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调解,并为双方做个见证,就可以不签保密协议,给予姜女士赔偿。
提醒>>>
商家与顾客签和解协议 可请工商人员作见证
在日常消费纠纷中,和解作为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值得大力提倡。但在本案中商家出于保密和避免二次纠纷的目的,制作了一份有失公平的和解协议,自然会造成消费者的反感,反而起了反作用。工商部门也给广大商家支个招,在和消费者达成和解意向后,可以就近前往工商所,请工作人员做个见证,这样既让消费者放心,也免去二次纠纷的烦恼。(记者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