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动态 >> 浏览文章
京城餐馆流行小份菜小菜单 餐馆明示菜品重量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京城餐馆流行“小份菜”“小菜单” 

  点击浏览下一页

  昨日,又一顺餐馆内,店方推出的芫爆散丹中份(左,102元)和小份(右,68元)。

  近日记者走访京城一些餐馆发现,多家餐饮企业以适合自己的方式实施节俭,减少“舌尖上的浪费”。

  根据客人的数量提供“小菜单”、上“小份菜”、明示菜品克重、提示免费打包……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中,记者近日走访京城一些餐馆发现,多家餐饮企业以适合自己的方式实施节俭,减少“舌尖上的浪费”。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此前表示,区分大小盘、设置“小份菜”等,可以减少50%左右的家庭就餐浪费。

  方式1

  菜品分大中小份售卖

  事实上,餐饮行业“避免浪费、勤俭节约”从去年开始就在京城出现。市商务委、市餐饮行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北京西餐协会当时联合推出多项反浪费措施,倡导餐馆逐步向消费者提供“小份菜”、“热菜拼盘”等节俭措施。

  “芫爆散丹,68元/小份,102元/中份……”昨天在华天又一顺,记者从提供的菜单上看到了“小份菜”的身影,有的菜肴甚至还分出大份、中份、小份3个分量类别。

  “人少的话可以点小份的”,服务员对刚进来的一桌3位客人,指着菜单专门提醒道。在这样的提示下,3位客人果断地点了3个“小份菜”。一位顾客说,“小份菜”比较经济实惠,几个人又都能品尝点,也不至于吃不完浪费。

  “我们推出有50多个‘小份菜’”,又一顺杨经理告诉记者,像醋熘苜蓿、芫爆散丹、红烧牛尾等这些老北京人喜欢吃的地道的北京经典风味菜肴,都有“小份菜”了,而且都印在同一个菜单上,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点。“中午公司上班族用餐,点‘小份菜’的不少,销量不错。”

  而在曲园酒楼、烤肉季等老字号,推“大、小份菜”一直是餐厅的惯例;新辣道火锅店,同样有一些用于涮锅的菜品也有小份菜。而在呷哺呷哺,记者注意到有专门的蔬菜拼盘、菌菇拼盘,木耳、海带、粉丝、粉条等还可以自由组合双拼,这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小份菜”。

  方式2

  根据客人数量上“小菜单”

  到店用餐客人有多有少,菜单也可以有大有小。

  烤肉宛告诉记者,专门为2至3人小范围就餐的顾客设计了“小菜单”,把一些小分量的菜品集中到小菜单上,更方便选择。

  而老字号鸿宾楼还给服务员订了一条点菜“规矩”:对5人以下的用餐不能开大份菜品。如果是顾客特别偏好的菜品,顾客希望点两份,服务员必须向值班经理汇报,由值班经理再次询问顾客、了解需求后方能通过。

  事实上,餐饮行业“避免浪费、勤俭节约”从去年开始就在京城出现,鸿宾楼、曲园酒楼、烤肉宛、又一顺、砂锅居、同和居、峨嵋酒家等老字号,早已推出“点菜提醒”、“打包提醒”等配套服务措施,让顾客大大方方地合理点餐。

  方式3

  餐馆明示菜品重量

  吃一份菜能知道吃了多少克?原来,一些餐厅已经开始把菜品的克重明示在菜单上。

  烤肉宛在自己“国家级非遗”小份烤牛肉上,标示的是300克。“这是正常分量的60%,不仅顾客能品尝吃好,也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省去不必要的花销。”烤肉宛负责人说。

  “外婆家”同样也有了标有克重的菜单:鬼马虾球不到200克,香油豆腐100克……顾客可以看克重,把握点餐的火候。“因为要减肥,晚上吃菜得控制量,这个克重就比较方便了。”消费者陆女士已经习惯了计算一些菜品的克重。

  而便宜坊集团人士则表示,为避免浪费,目前多会按“位”来安排菜品。同时在重新设计的菜单中,也考虑把菜品克重加入进去。

  采写/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绍兴孕妇喝了变质饮料替肚中宝宝索赔商家 结果获赔300元
下一篇文章:职业打假人起诉泸州老窖 称用老白干名字涉欺诈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