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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冤家”再起争端 加多宝称广药巨额索赔为挑事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已沉寂一段时间的广药、加多宝这对老冤家再起争端。昨天晚间,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两起案件向加多宝提起诉讼,其中一案索赔标的至少10亿元。不过加多宝昨天对此不仅称广药是在“挑唆”“恶意制造事端”,更是反指广药侵权。

  >>广药

  要求支付仲裁费用

  两年前的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裁,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方面昨天表示,当时的仲裁结果还要求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承担46.4万余元的仲裁费用,且必须在30天内支付完毕。

  “由于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效期为两年,在执行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鸿道集团始终未履行支付仲裁费的相关仲裁决定”,广药方面昨天表示,广药王老吉已依法申请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要求加多宝支付仲裁费46.4万元,并以此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直至付清为止。目前东莞中院已于5月5日发出《受理通知书》,表示将依据已生效的裁决,决定立案执行。

  追加索赔至少10亿

  广药提起的第二起诉讼案也是缘于仲裁书,广药方面昨天表示,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是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权。故此,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加多宝在全国6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公告显示,5月7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加多宝

  反击指责广药侵权

  对于广药的声明,加多宝方面昨天就此表示,双方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明确载明,商标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该协议已在商标局有效备案。“据此,公司红罐凉茶产品不构成侵权,反而,广药在独家许可我司商标使用期间,又另行许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产销售王老吉红罐凉茶,构成了对我司的侵权,我司保留对其巨额索赔的权利”。

  据悉,2012年7月加多宝曾就上述《商标许可协议》对媒体公布并进行说明。“事情已经过去近两年,广药再次挑唆,其目的就是为了恶意制造事端,吸引眼球,误导公众,打压加多宝。”加多宝方面如此表示。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滕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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