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刘先生网上召集AA制欧洲自驾游,却未按约定安排食宿及行程,李女士等八名“驴友”将召集人及绿野户外网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费用16万余元、支付劳务费6600元,并公开道歉。近日,作为首例网上召集驴友出境游纠纷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起诉
组织者独自回国
李女士等八驴友称,去年4月23日,刘先生在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办的绿野户外网上以备案领队的身份,发帖邀请驴友以AA制方式参加欧洲自驾游。随后,李女士等八人报名,并先后将32000元旅费付给刘先生,以便在旅行中统一支付食宿及旅费。
到达欧洲后,驴友们发现食宿标准与刘先生事前的承诺大相径庭,经多次沟通,事情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刘先生还出言不逊。去年8月18日,当众人再次要求刘先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时,对方强行散团并自行回京。于是,李女士等人被迫垫付各种费用才勉强继续完成旅行,并将刘先生留在罗马的车辆开回慕尼黑。
李女士等人认为,刘先生收取高额费用,且未按事先约定合理安排行程及食宿,发生争议后拒不退还多收费用,而绿野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使其利用绿野网的声誉及信用进行欺骗,俩被告行为已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要求返还150587元旅费、13000元车辆费用,支付6600元劳务费并道歉。
被告辩称
原告先要求散团
庭上,刘先生辩称起诉与事实不符,“每人32000元并非全是旅费,我为出境做了充分准备,原告首先要求散团,我没利用绿野户外网的声誉欺骗原告。”刘先生表示,自己为众人代办了行程规划和签证,“除李女士和朱先生,其他人的签证都是我办的,还有6人的驾照公证、8人往返机票和保险费、酒店预订和租车。”随后刘先生提交了预订酒店的证据,但李女士等人提出质疑,认为有个别情况与实际入住不一致,遂要求勘验,法官表示择期勘验。
对于组织召集该活动是否收取了报酬并告知原告,刘先生承认自己确实收取了报酬,“是从活动整个价格中赚取,剩下的钱就是我的。这个我没直接告诉原告,有几个原告知道这个情况,他们以前跟我走过。”但八名驴友对此否认,称并不知情。
另一被告绿野公司代理人表示,他们仅提供发布平台,未参与活动,也没有营利,不应承担责任。由于俩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晨报记者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