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动态 >> 浏览文章
消费有尊严需要维权常态化
来源:北京晨报 黄晓宇 刘女士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每年的3月15日,都有一批无良企业被揪出来,接受公众的道德审判。大快人心之余,却难免让人产生无力感:年年曝光,但第二年又有一大批无良企业冒出来,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

  这些年,我们的吃穿住行各个领域,都发生过很多让人闹心的现象。从“毒韭菜”到餐饮霸王条款,从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一些企业变着法子让消费者闹心,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部分行业的印象,甚至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感。

  对于蒙骗消费者的行为,没有谁不反感。但是,维权成本过高、维权程序繁琐,客观上阻碍了消费者个体权益的实现。每年的3月15日,也因此成为消费者的“扬眉吐气日”。表面上值得高兴,实质上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利的集中体现。

  今年的3月15日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的实施正当其时,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法律只是保护消费者的依据,难免有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钻法律的空子,骗消费者的钱。

  要让消费真正变得有尊严,我们需要更严格的日常监管。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侵权行为应当更加重视,认真调查;另一方面,工商、质监等部门还应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侵权的行为从严打击。

  我们还需要更强有力的惩罚措施,让守法者心暖,让违法者胆寒。对于那些见利忘义、坑蒙拐骗的无良企业,只有提高违法成本,让他们无利可图,才能使社会环境正本清源。

  让守法经营成为每一家企业的行为标准,才能真正让消费者不再闹心。但商业诚信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或许,等到哪一年的3月15日再无猛料可曝的时候,我们才真正可以说,消费是一件有尊严的事情。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持续近10年乱象有望终结 “赖茅”商标重归茅台集团
下一篇文章:女子自带炒龙虾进KTV遭阻 商家:要么吃了要么给钱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