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称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工商局介入调查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昨天中午,胡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花100多元从一家大润发超市购买了5袋“香烤麻鸭”,有4袋超过保质期20多天。“但超市相关负责人则拒绝承认过期商品是从该超市购买的。”胡先生说。昨天下午,虎门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涉事超市展开调查。
4袋食品已过期20多天
昨天中午,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位于虎门国际购物中心负一楼的大润发超市。在该超市的客服中心,记者见到了胡先生。
记者稍后见到了5袋包装非常精美的香烤麻鸭,但其中4袋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7月5日,产品的保质期为90天,已经过期20多天。只有一袋的生产日期是今年9月的,尚在保质期内。
据胡先生介绍说,上午11时20分左右,他与朋友来到这家大润发超市,而后选购了大葱、青瓜及5袋香烤麻鸭,准备把这些当作旅途中的食品。上午11时52分,他与朋友在大润发22号收银台结账买单,而后准备提着食品离开。但是,朋友在提起其中一袋香烤麻鸭时,发现生产的日期为2013年7月5日。
胡先生强调说,他们经常食用这种食品,知道这种烤鸭的保质期只有90天,因此很快便发现这袋烤鸭已过期。他们再次细查其他4袋,发现另外3袋生产日期也是2013年7月5日,且该商品标注的保质期只有90天。
胡先生说,发现商品过期,他们立即找到了收银台的收银员,要求给个说法。收银员告诉他们,可前往超市的客服中心处理。于是他们便用超市的小推车推着这些食品来到了客服中心,要求给个说法。但是,让他们倍感无奈的是,超市的相关负责人竟然一口回绝。“他们说,4袋问题商品不是该超市的,因为,他们查了超市的进货和库存,根本就没有这批次的商品。为此,超市无法解决。”胡先生说。
执法人员已介入调查
其间,一位自称是负责该商品销售的超市负责人回应称,超市承认有向胡先生出售了5袋“香烤麻鸭”,但过期的那4袋却不是该超市出售的。该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超市查过进出货单,没有这批次的商品。
随后,虎门工商分局多名执法人员来到了事发超市。执法人员要求超市提供证据,证明顾客胡先生对4袋过期食品“调包”,但是超市一直无法提供。为此,虎门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此4包过期食品拍照取证,并让超市派出工作人员及顾客胡先生一起前往工商分局接受调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超市无法证实4袋过期食品被顾客调包,且顾客购买商品后,人与商品均未离开超市。因此,根据有关规定,超市要向消费者提供1至10倍商品销售价的物品或金钱补偿。另外,该局还将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处理。
其间,该超市一相关负责人答应给胡先生退货,但是遭到胡先生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