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诉荣和烧坊侵犯商标专用权 一审胜诉获赔22万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日关注:北京丰台法院昨天(24日)下午对贵州茅台酒厂起诉贵州荣和烧坊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贵州茅台酒厂撤回了对荣和烧坊公司在涉案商品上突出使用汉语拼音“MAOTAI”侵犯“MAOTAITOWN”商标权的主张,其他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荣和烧坊停止侵权“贵州茅台酒”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茅台酒厂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共计二十二万元。
2011年5月18日,执法部门在北京西站查获标示为“百年荣和老窖”白酒一批,在外包装的显要位置突出使用了汉语拼音“MAOTAI”字样。茅台酒厂据此起诉这批酒的生产者荣和烧坊侵犯自己的商标权。此举被认为是茅台打假的大动作。
法院判决指出,将被告的包装盒与原告“贵州茅台酒”商标相比较,两者整体结构相同、均采用三部分主体结构,以铜色线条渡边,各部分的走向和占整体图形的比例也没有显著差别,装潢采用的颜色、标注信息位置基本相同。审判长叶晓:
叶晓:本院认定涉案商品装潢与“贵州茅台酒”商标在整体上构成标识近似。
判决中也提到,荣和烧坊公司在涉案商品装潢中间位置用醒目字体标注“百年荣和老窖酒”,并在最下方标注了企业名称,公众一般不会将涉案商品与贵州茅台酒相混淆,但为什么还认定荣和烧坊构成侵权呢?审判长叶晓:
叶晓:荣和烧坊公司作为酒类经营者,特别是与贵州茅台酒厂地处同一地区的酒类经营者,应熟知贵州茅台酒厂“贵州茅台酒”商标的具体形态。其在涉案商品上使用与“贵州茅台酒”商标整体结构近似的装潢,攀附贵州茅台酒厂商标商誉的意图明显。
除了认为荣和烧坊攀附名牌,法院还认为消费者会认为被告与原告有特定关系。
叶晓:相关公众虽不会将涉案商品与使用“贵州茅台酒”商标的商品相混淆,或认为涉案商品系由贵州茅台酒厂生产,但极可能误认涉案商品的生产者荣和烧坊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存在授权许可或资本投资等特定关系。
法院判决荣和烧坊停止侵犯“贵州茅台酒”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茅台酒厂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共计二十二万元。
茅台镇的其他酒厂今后是否还能继续突出使用“MAOTAI”汉语拼音字样?这是此案受关注的重点,而茅台酒厂在判决前撤回对此项商标的诉讼,更是让双方对法院判决有不同的理解。
贵州茅台酒厂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撤回了对荣和烧坊在涉案商品上突出使用“MAOTAI”侵犯“MAOTAITOWN”商标权的主张,为什么这么做?记者采访了茅台方代理律师李洪涛。
记者:你们撤销了对“MAOTAITOWN”商标的诉求是怎么考虑的?
李洪涛:茅台酒厂有自己的保护的计划和层次。只对对方主张284526,就是标签。
记者:依据这个判决,您认为其他酒厂以后不能使用什么?能使用什么?
李洪涛:其他酒厂肯定是不能使用侵犯茅台酒厂有商标所有权的商标。
记者:“MAOTAITOWN”不也有所有权吗?
李洪涛:对呀,既然有所有权,肯定不能侵犯了。
记者:但这回茅台酒厂撤回了?
李洪涛:撤回只针对本案撤回,并没有说丧失这个权利。它的所有人仍然是茅台酒厂。
记者:就是以后还可能针对“MAOTAITOWN”对其他人提起诉讼?
李洪涛:对,因为他有合法的所有权嘛。
虽然被判停止侵权、赔偿22万,但被告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认为,荣和烧坊并没有败诉。
记者:你好,你们会上诉吗?
王玲杰:要跟当事人去商量。
记者:这次判决结果在你们意料之中吗?
王玲杰:稍微有点意外是他们把拼音的商标撤回了起诉,但是我们愿意看到他们撤回起诉,如果是这个诉讼有点不合理,打压的面太大,他撤回去就意味我们胜了,就相当于我们还可以继续使“MAOTAITOWN”。
记者:依据判决你们不能使什么知道吗?
王玲杰:图形不能使,但是没说“MAOTAITOWN”不能使。
基于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优良的品质,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使得茅台镇出产的酱香型白酒在我国乃至世界享有极高的声誉,成为我国酱香型白酒的重要代表之一,这是千百年来茅台镇地区全体白酒行业经营者共同努力的成果。此前,茅台酒厂说荣和烧坊傍名牌,荣和烧坊反击茅台酒厂打压同行。法院对此有何评价?审判长叶晓将观点写在了判决书中。
叶晓: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该地区的白酒行业经营者更应珍惜这一历史积淀,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根据自身的经营重点和酿酒工艺特色,在坚持共同的历史文化传承的同时,发展出具有自身特点的酒类品牌,促进茅台镇整体白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不应攀附他人享有高知名度的商标,不当攫取他人商誉,扰乱茅台镇白酒行业竞争秩序。(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