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动态 >> 浏览文章
家乐福出错不给小票气病老人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李辰)老人在家乐福购物被多收价款,退钱后索要购物小票又被拒发生纠纷,老人因此被气病送医。昨日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家乐福被判赔老人医疗费并公开道歉。

  老人说,去年3月13日,他和老伴儿到家乐福慈云寺店购物,结账后发现一个烤肠扫描三次,被收了三倍价款,便找到该店服务台工作人员李女士核实。店员核实后,退还了多收价款,但收走了购物小票。

  老人索要小票未果,伸手拉欲离开的李女士时,对方顺势坐到地上,大喊打人并报警。“她假摔,气死我了!”老人说,自己受到严重刺激、浑身哆嗦、站立不住,后被120紧急送往医院急救。老人起诉家乐福公司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1.3万余元,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庭上,被告家乐福公司、李女士辩称,事发当天原告坚持要求将原件取回,情绪激动,行为过激,后李女士想要离开,原告拉扯致其倒地。

  最终,法院判决家乐福公司向老人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其慈云寺店内张贴道歉公告不少于十天,家乐福支付孙老先生医疗费3033.94元。宣判后被告已提出上诉。

  (原标题:家乐福出错不给小票气病老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员工气病老人家乐福被判道歉 宣判后超市提出上诉
下一篇文章:九江;卤肉饭里吃出铁丝 东亚快餐给予600元补偿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