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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之恋”密封果冻现小虫 超市十倍赔顾客
来源:南国早报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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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冻内封着一只小虫(画圈处)。记者 徐冰摄

  南宁市民蓝先生和家人都很喜欢吃果冻,可最近他一提起果冻就有些反胃。因为他妻子在吃果冻时,发现密封的果冻内竟有一只小虫。经工商部门协调,2月19日,相关超市赔偿蓝先生378.5元。

  2月15日,蓝先生在华联超市大学店买了一袋喜之郎牌果冻,回到家后刚吃了几颗,就发现其中一个果冻内有虫,“小虫被封在果冻里,我妻子咬了一口,差点就咬到虫子,不知道吃下肚子的果冻里有没有虫。”

  蓝先生说,他马上带着果冻返回超市,超市也帮忙联系了果冻厂家的业务员,“对方说按消协规定的‘一赔十’来赔,但未说清是按果冻个数来赔还是按价格来赔。”此外,蓝先生提出要超市方公开道歉等要求,当日,双方未达成一致。

  2月18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蓝先生购买的果冻。这颗菠萝味道“水晶之恋”果冻已被开封,还被咬了一口。在没被咬到的果肉下方,确实封着一只黑色的小飞虫。果冻的生产日期标明是2013年1月3日。蓝先生保留了购物发票。

  记者随蓝先生来到华联超市大学店。在服务总台,负责人李女士表示,蓝先生买到的果冻确实存在问题,超市方就此跟厂家进行了沟通,愿意给蓝先生10倍的赔偿,“厂家不赔,我们华联也会赔。至于是按一袋还是一个来赔,我们可以跟厂家进行沟通。”对于蓝先生提出的公开道歉要求,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只可以私人的名义道歉”。

  记者联系到果冻厂家女业务员,她表示,愿意10倍赔偿蓝先生,“我已经上报给总公司,已有工作人员跟进,会积极协调解决”。对于果冻内为何会出现小虫,该业务员表示不清楚。

  记者致电位于深圳的广东喜之郎公司,总经办工作人员袁先生表示,对于果冻内出现虫子一事,由于他没有看到实物,不好判断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消费者可以把果冻寄回我们总部,我们的相关质量管理部门会进行鉴定”。袁先生说,公司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超市方向工商部门提供了果冻的生产许可证、加工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等手续。经初步查看,手续都没有问题。

  2月19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工商部门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蓝先生当初购买的果冻花费了33.5元,超市方给了他10倍的赔偿,加上蓝先生来回的车费,超市方共赔偿蓝先生3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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