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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48瓶假茅台索赔72万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去年9月19日,赵涛在蚌埠市一家茅台专营店购买了48瓶飞天茅台酒,店方当时开具了一张收据,这张收据如今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原来赵涛把这些酒进行鉴定后发现全是假酒,于是将店主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收据注明的“假一赔十”赔偿72万元。而同时收据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又与假酒的生产日期不一致,店主认为赵涛是“知假买假”。近日,此案在蚌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专卖店”里买到48瓶假茅台

  去年9月19日上午,在蚌埠闹市区,钱慧经营的一家茅台专营店来了一位顾客,“你们店里有几件茅台? ”赵涛一进店口气不小,营业员小山忙将客人迎进店内。小山告诉赵涛,店里只有4箱53°的飞天茅台酒。赵涛称国庆节要办婚宴,4箱酒全要了。经讨价还价,赵涛以每瓶1500元的价格,购买了4箱总计48瓶飞天茅台酒,共计7.2万元。

  下午两点,赵涛赶到专营店提货,他打开了1箱酒,当场验货,并要求将货物的物流编码和出厂日期写在收据上。 “这些都是真酒? ”“假一赔十。 ”赵涛于是要求小山把“假一赔十”也写在收据上。

  赵涛称,之后一位“懂行”的亲戚告诉他,买到的是假酒。他立刻前往工商局进行检测。一个月后,工商局通知赵涛,经茅台公司派人检测,4箱酒确属假酒。

  假酒系茅台下属企业员工兜售

  工商局随后前往专营店进行突击检查,又查扣了两箱茅台酒,经茅台公司检测同样是假酒。据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证,钱慧的“茅台专营店”并非真正的茅台厂家授权代理。

  “我们也是受害者,酒是从一个叫吴奎(化名)的人处采购的。 ”钱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吴奎被公安机关抓获。让人吃惊的是,吴奎的身份竟然是茅台集团下属企业保健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工。

  到案后,吴奎交代,他所售给钱慧的酒均为其从市场上买的高仿酒。

  【焦点】

  收据上的生产日期与假酒不一致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露面,由代理律师出庭。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是,店主不承认赵涛手上的4箱酒是他们卖的。原来,当初在买酒的时候,赵涛特地将这些酒的出厂日期注在收据上,但是目前赵涛手上的4箱假酒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5月25日,而赵涛的收据上注明的却是2010年5月25日。

  在此案开庭之前,店主曾经提出对赵涛持有的假酒是否为自己售出申请了司法鉴定,但是由于当时她只从吴奎手中买了5箱酒,其中4箱都卖给了赵涛,另外一箱已经售出,工商部门查获的两箱酒又不是同一批次购进的,没办法比对,最终店主撤回了申请。

  原告提出,收据上的出厂日期是被告写的,确切出厂日期应由被告出示进货凭证加以证明。但是被告没有应原告的要求,向法庭出示相关进货凭证。

  店主认为对方是“知假买假”

  店主认为,“假一罚十”是在赵涛的诱骗下作出承诺的,应该为无效约定。赵涛的代理律师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不存在诱骗,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告也应该予以十倍赔偿。

  店主还认为,赵涛是“知假买假”,是为了打假牟取巨额赔偿,并非是消费者,所以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促成原告买酒的原因一是其销售无假酒的承诺,还有就是其专营店的招牌。之所以婚宴未饮用该酒,是因为之前被懂酒的人发现了问题,所以原告是消费者。 ”原告反驳说。因双方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未果,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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