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牵着一头猪出现在郑州闹市街头,还在路边支个摊,现场把玉米粉碎了喂猪,这举动引来很多人围观:这群人是干啥的?
原来,他们是周口市郸城县的农民,自称种植的玉米卖给了商丘一个食品加工厂,至今5年了都没要到钱。这样做是为了表达一种心情:玉米粉碎了喂猪,也比卖给食品厂强。
现场遭遇要账难 农民牵猪街头维权
昨日上午10时许,在郑州市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一群人的举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围观。
人群中间,几名男子分工配合,正用一台粉碎机粉碎玉米。机器旁边,一头小猪被人牵着,正哼哼地叫着,估计是被围观的人群给吓着了。
机器轰鸣了一会儿,停下。一名男子把碎玉米倒在地上,牵过那头小猪,开始喂它吃。但小猪并不领情,双腿跪地,屁股高高翘起,就是不动嘴。人一拉它,它极力挣扎,差点挣脱绳子逃脱。
围观者越来越多,开始有人分发传单,讲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权。
“我们是周口郸城的农民,把玉米卖给了商丘一家工厂,工厂给我们打了白条,现在5年过去了,都没要到钱。”其中一名男子罗有亮说,他在街头粉碎玉米喂猪,就是想表达一种想法:玉米喂猪,长大还能卖钱,都比卖给他们强。
就在罗有亮表情激动地讲述事情时,缓过来劲的小猪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了碎玉米。一名男子拧开一瓶水,喂给小猪喝,这小家伙又吃又喝,惹来围观者一阵哄笑。
讲述 玉米卖给厂里,账一直没有结
每次提起要账这件事,罗有亮都说很对不起乡亲。
现在,罗有亮是郸城县宁平镇刘岗村村主任。他说,2008年,他为了让村民能多挣钱,就鼓励村民种经济作物。当年,通过别人的介绍,他与商丘市宁陵一速冻食品厂取得了联系,与老板赵某签订了合同。
合同约定,由赵某提供种子,村民种植甜玉米,收后再卖给食品厂。
罗有亮说,甜玉米一年可以种两季。春季,村民种了37亩,都卖给了食品厂,当时就结清了钱款。看到有钱可赚,当年夏天村民又种了97亩,都卖给了食品厂。
罗有亮提供的收据显示,从2008年9月7日到9月12日,村民共送货7次,每次都有收条,合计货款为56130元。
“当时,她(赵某)说厂里资金有点紧张,等几天再给。想着第一次给钱挺利落,以后还得继续合作,就答应她了。”罗有亮说,但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两年。
2010年,罗有亮等人将赵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还款。翌年5月27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判决赵某还款。
说法 货物没去车皮,不能按重量给钱
但是,此事并没有到此结束,2011年11月8日,赵某上诉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2月27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一宇说,当事人上诉后,在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法院前期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协议。之后,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对此进行了公开审理。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还没有结案。
刘一宇说,在调解中,双方在质量问题、毛重净重、除杂率是多少等方面,都没有达成协议。案件发回重审时,“我也给双方当事人解释清楚了哪些地方不足,哪些地方认定不清。”
罗有亮说,赵某等人的起诉理由,就是收据上的货物重量没有除去车皮,不能按照上面的货物称重给钱。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赵某和其爱人魏某核实情况,但对方手机一直关机,其公司登记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