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夏中华 实习生陆订芳报道:汉口的韩女士在超市购买的蛋黄派中吃出三厘米钢钉,为督促厂家加强食品安全,韩女士拒绝对方给出“一赔十”的方案,并借助本报曝光。昨日,硚口区古田工商所介入此事调查,责令超市赔偿韩女士300元。
昨日上午10时许,本报热线接到硚口区古田工商所电话,一周姓工作人员称,该所领导见到本报《蛋黄派中吃出三厘米长钢钉》报道后十分重视,将派工作人员前去超市调查处理。
11时许,该工商所一名童姓工作人员在韩女士的带领下,来到几天前特价购买蛋黄派的超市。韩女士拿出会员卡,证明蛋黄派确实是在该超市买的。超市经理当即表示,既然问题蛋黄派是从超市卖出的,愿意承担责任。
见此,童先生责令超市赔偿韩女士损失,并让韩女士提出要求。“我也不知道赔多少合适,只是想有个说法。”韩女士希望超市马上下架与“钢钉”蛋黄派同批次产品,不想质检不合格产品损害到更多的消费者。
后经工商人员与超市方协调,对韩女士所购蛋黄派进行“一赔十”,加上药费30元,两天的误工费160元,给予韩女士共计300元的赔偿。童先生还表示,“钢钉”蛋黄派将送检,并会联系问题蛋黄派生产厂家,进一步核实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是否过关。对此处理方案,韩女士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