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刷卡消费的凭据。(周先生供图)
网友“草原1979”昨日在新浪微博上爆料说,正月初五他一家人在鼓浪屿也吃到“天价菜”:20个人两桌,共10来个菜,其中4个海鲜,酒楼结账要价1.3万元,后经协商1万元成交。希望有关部门查实,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记者昨日联系微博博主周先生了解详情。据悉,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周先生是温州人,过年期间一家人来厦旅游。1月27日,他和亲友20多人到鼓浪屿游玩。中午在导游推荐下,他们到“金鑫渔港酒楼”用餐。“我们要了两个包厢,点了些鱼、虾、蟹,我都不清楚名字,只记得一共点了3只螃蟹、一条海鱼、一个大海螺,还有青菜、炒粉等十一二个菜。”周先生说,点菜时没有明码标价的菜单,“只是问到哪个菜价时,服务员才会报价格。我记得蟹是300多元一斤,海鱼是400多元一斤,青菜48元。”周先生还说,他们只要了两瓶橙汁,没喝酒。
等吃完结账,一看账单周先生大吃一惊,13000多元!“太贵了!”周先生说,他们一行人都不能接受这价格,但考虑到人生地不熟,在和酒楼老板商量之后,还是刷卡付了1万元。当时场面一度有些混乱,他拨了12315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鑫渔港酒楼”采访,值班经理告诉记者,正月初五她回家过年了,所以不知道这件事。 记者来到该餐馆的海鲜池,在海鲜池上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一块破旧的标价牌。工作人员说,标价牌是最近几天才掉下来的,没来得及钉上,就放在那儿。 在现场,记者一直试图联系该酒楼老板采访,工作人员称,他们老板不在。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未能与酒楼老板取得联系。
随后,记者联系鼓浪屿工商所郭所长,他表示,工商人员也是昨天才从微博上获悉此事的。“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们马上派人到金鑫酒楼进行调查。”郭所长说,据初步调查,该工商所1月27日并没有接到周先生的投诉。投诉人是自己和酒楼达成了协议,双方还在凭证上签了字。
郭所长表示,目前工商人员已对当日该酒楼所有点菜凭证、菜单等消费记录进行封存,作为调查的证据。工作人员正在核实调查,争取早日得出调查结果。
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来源:东南网 转自厦门商报 记者 林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