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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以无零钱为由以糖代钱 消费者应主动维权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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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无零钱为由,用糖果代替找赎。清远一些超市“以糖代钱”的做法让众多市民不满。

  “一直以来,清远市百×超市总以没零钱为理由,用小商品(糖果)代替零钱找回给顾客,我觉得他们就是在欺骗消费者。希望新闻媒体采访调查,这虽然不是什么大新闻,但很实在地反映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日前,在清远本地论坛上一则“超市用糖果找零”的信息引起了网友和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实地走访证实了这一问题。超市解释称,这一现象并非强制消费,是消费者自愿,只因零钱不够不得已才“以糖代零”。对此,网友直呼“被自愿”。专家则指出,要杜绝“被自愿”需要消费者明确立场、主动维权。

  网友反映??清远超市“以糖代零”

  一周前,网友2001发帖称,清远旧城某超市以无零钱为由,用糖果代替找赎。据称,这一现象持续了多年,一直未得到改善。最多的时候,超市一次找赎顾客四粒糖果代替四毛钱。

  “每次都如此!人人如此!按这样算,他们一天可以强行卖给顾客不知多少斤糖果了,虽然看似不起眼,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清远这么多超市都能找到一毛的零钱,为什么就你百×超市没得找?这就奇怪了!”

  帖子一发出就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围观。网友“放开那女孩”和“无条件为你”回帖证实了此事,并称(这种现象)“一直都是”,“很经常,我过去都是给糖或者香口胶(口香糖)的。”在跟帖中,不少网友对超市这一做法表示不满,“有时候超市有零钱也找糖果给我,我只好再提醒下了。”网友“lieren8565”如此回帖。据多位网友反映,“以糖找零”现象已经存在多时,且并非只此一家。清远多家媒体曾报道过这一事情,但到现在还在发生。“多家媒体和工商部门都说这一行为不合法,不知道为什么超市一再‘犯法’。”

  “我都说我不吃糖,可是她们说没有零钱找。好郁闷!又不能为了一粒糖跟她们浪费时间。不过又不见其它超市这样做的。”网友2001说,之所以发帖,旨在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抵制这种不合法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体验??强制被“以糖代零”

  为了确认事实,16日下午走访了这家被点名的超市。实地体验后,证实了网友的说法。

  当天下午一进超市,记者就看到,在每个收银台前都放着一个糖果罐,里面装着各种糖果。顾客现金结算时常常被送上几颗糖果。面对这一情况,多数消费者面露难色,但少有人提出异议。偶有不满者也只是说了一句,“又是糖”。然后,拿着东西悻悻地走了。

  轮到记者结账时,工作人员收款后同样给了记者一颗糖。记者提出不要糖果时,收银员称,没有零钱,只有糖果。“大家都这样,你不要也没零钱。”将糖果扔到一边后,收银员准备继续给其他顾客结账。但是,记者强烈要求不要糖,希望给回一毛零钱。这时收银员极不耐烦,且慢吞吞地从糖盒中找出了一毛钱给记者。“大家都找糖,你如果有意见,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反应或者投诉。”

  无奈之下,记者现场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随后,超市负责人赶到现场,并对此进行解释。这位姓田的负责人称,因为零钱不够,超市不得已采用糖果代替。“我们并非故意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虽然有不妥的地方,但也是迫不得已。”他表示,超市客单价(单个客户消费额)太低,需要的零钱太多,在无法从银行拿到足额零钱的情况下,只能用糖果代替。“银行不给我们散钱,我们也没办法。”该超市一位财务也如此说。

  然而,18日下午,记者致电清远市多家银行咨询得知,虽然年底兑换较为困难,但平时提前申请兑换一般问题不大。“我们银行小面值的钞票,如一毛、两毛的,储备不多,因为需求不大。但平时只要顾客提出,一般90%以上都能得到满足。”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咨询零钞兑换情况时,工商银行清远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此回答。她说,现时段零钞兑换困难情况确实存在,但若提前申请,部分还是能兑换到。“年底各种面额的钞票兑换需求量都比较大,如果真的需要,平时就应该提前储备。”

市民质疑??“以糖代零”并非自愿

  超市工作人员称,用糖果代替找零的方法方便了不少消费者,也得到大家的认同。虽然仍有部分消费者不喜欢这种形式,但超市不会强迫要求顾客接受糖果。对记者遇到的强制性“以糖代零”现象,超市解释只是个例,是超市工作人员自身的失职,不能代表超市意见。“在糖果结算方面,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坚持自愿原则,从来没有强迫。”

  如此自愿之说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质疑。“哪有愿意不愿意呢,他们说只有糖果没有钱,难道我们能不要?有一颗糖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吧!”家住松岗路的一位市民称,一直以来超市都有“以糖代零”的行为,虽然大家都习惯了这一做法,但心里仍不舒服,更加不认同自愿的说法。“如果有零钱给我,我肯定愿意要。虽然只有一毛,但总比糖有意义,去菜市场或者参加捐款时可以用得上。”

  “我觉得我们是被强制消费了,因为我们都说不要糖,但是商家却说只有糖。除了拿糖,我们没有选择。”市民郑小姐说,顾客不和商家计较,并不代表愿意,只是不想因为一颗糖惹出那么多麻烦。“百×总说零钱不够,但是我们在其他的大小超市,也没见经常用糖果代替找零的现象呀?为什么别人都不缺零钱,就只有他们缺呢?”郑小姐认为,找糖事小,若长期下来助长商家的不良风气就不好。

  “什么叫‘银行不给他们零钱’呢?作为一个商家,找赎零钱是必须的。如果按照他的说法,商家没有10元、20元,会不会也用一两斤糖果或者其他东西代替呢?换过来,如果我们消费者没有零钱,可不可以拿糖或者其他的东西去超市当钱用呢?”市民刘先生说,“以糖代零”不是一两毛钱的问题,是商家的态度和处事方式的问题。“这也不仅仅是自愿问题,也是商家的诚信问题。没有零钱可以用多种方法来筹集或者兑换零钱,为什么一定要用不实用的糖果来代替呢?”

  -专家分析

  维权需要消费者自己主动

  针对商家“以糖代零”的做法,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和清远市工商部门得知,如果消费者愿意接受商家这一行为,就不存在违法。若商家强制要求“以糖代零”,就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和投诉。另外,律师认为,消费者需立场明确,坚决说“不”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维护自己的权利。

  清远市消委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糖果并不是法定货币,不能把糖果的价值作为特殊等价物来衡量,必须通过国家的法定货币来衡量,商家“以糖代零”做法不正确。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商家强制以糖找零违反了这一规定。如果商家以糖果充当货币“硬塞”给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拒绝。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何四为律师则介绍,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是一种合同性的买卖关系,消费者选购商品付账时,商家必须履行“找零”的义务。一旦商家违背顾客意愿,同时进行新交易,如以糖果代替找零,就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构成强迫消费,属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委会举报或投诉。

  “要杜绝这一现象不能完全依赖监管部门,必须消费者自己动起来,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清远本地一位律师指出,之所以此类现象频发,主要是因为消费者的过度纵容,“如果每个人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不怕麻烦,坚决要求找钱或者拒绝购买这一商品。那么,长期下来超市也会因为害怕而同意找零。”他认为,无论是“以糖代零”还是其他涉嫌消费侵权的行为,都需要消费者主动起来,在做消费者的同时做一个监督者,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更安全。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对我们影响太大了。现在很多人发现问题后,自己倒是警觉了,不买那些商品或者不光顾那些店,但是却没几个人愿意去举报。殊不知,这样一来,那些无良的商家将继续存在,并对其他的消费者产生影响。更严重的这些人或企业某一天发展壮大,摇身一变生产其他商品或成立其他企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又有成为潜在受害者的风险了。”律师还指出,无论是普通消费者、经营者还是监管者,都是消费者,都需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各种安全问题或者消费纠纷才会减少或者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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