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山寨保健食品”泛滥 老年人花钱反伤身(2) |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2日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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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如何轻而易举让老年人甘愿掏腰包
很多老年人身患慢性疾病,难以根治,容易病急乱投医。骗子们正是利用他们关注健康、疏于防范的心理,将一些山寨货宣传成“神丹妙药”。加之很多老年人独居家中,内心孤独,推销人员采用“喊爸妈”、参加免费讲座等形式,获取老年人的好感,再以所谓“专家”“名医”为幌子,故意夸大或捏造病情吓唬老年消费者,忽悠他们购买假劣保健食品。
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是一个暴利行业,而骗子们经常给老人们“挖坑”。他们通常谎称产品要按疗程服用,半年或一年后才能见效,从而诱骗老年人一次多买。记者在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看到,被封存的名为“X X清合软胶囊”的假劣保健食品,一盒售价468元,外包装上标明3盒一个疗程,这就要1400多元,一些老年人一个月的养老金就泡汤了。
韩晓农告诉记者,这些产品的进价通常不超过一百元,而消费者按疗程购买最少花费上千元。一些骗子将正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换个名字,留下国家保健食品标识和合法批号,批量印刷后再进一批原材料组装生产保健品。“一般小批量生产一批货,卖完这一单,换个名字再生产一批。每一批成本不过几千元,投向市场可获得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暴利。”
动辄成千上万元的“保健品”,轻则破财,重则伤身。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处了解到,将保健食品夸大功效,宣传成万能良药销售极易耽误老年人病情。一些保健食品内容“变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添加化学成分、药物成分,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是针对特定人群的,目前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多数不具备专业素质,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疾病产生原因等并不了解,单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极易对消费者身体带来潜在危害。
查处兜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有多难
据了解,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有关保健食品的配套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目前由工商、药监和卫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的相关监管工作,而监管链条未能形成有效的安全网,就让那些“披着羊皮的狼”窥见了可乘之“机”。
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杨成伟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对推销假劣保健食品通常是以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进行监管。而让工商部门“犯难”的是,在保健品说明书、宣传单上并不存在夸大宣传,销售人员往往是暗地里向老年人肆意夸大功效。“除非有现场录音或录像,否则这种虚假宣传很难取证”。杨成伟说。
保健食品市场流通混乱存在很多盲区。据了解,在没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保健食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即可办理经营执照“消费者举报的部分经营者在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都办理过相关证照”。韩晓农说,还有一些商店、养生场所也在兼营保健品销售,这给监管部门筛查带来困难。
如何强化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让老年人不再受保健之“伤”?在采访中,一些基层监管工作人员认为,相关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管衔接,联合执法,填补漏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从源头加强监管,堵住假劣保健食品流向市场的出口;工商部门加强保健食品销售的前置审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无照经营;卫生部门严查冒牌“名医”“专家”的非法诊疗行为。
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并将利用宣讲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一些从事正规保健品销售的业内人士还提出,应增加老年人获取健康信息的有效渠道,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消费保健食品,并严格规范涉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制作、播出和传播行为,避免老年人掉进保健品推销的陷阱。 □记者 任玮 银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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