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曾被媒体誉为职业诉讼人的况力彬,在渝中区法院领取了一份调解书。这份调解书,是因为他购买的燕窝里被加了虫草,商家赔了钱。
况力彬称,今年4月25日,他在南岸区南坪正街一个个体户处花196元买了2盒燕窝。买回家食用一部分后,他感到有些不适,遂向卫生部门咨询。由于产品中有7种配料,其中含有虫草成分,他被告知可能是吃了添加虫草成分的燕窝引起。为此,他将个体户谭女士起诉到渝中区法院。
况力彬的诉求是:退款196元,按照食品安全法10倍标准赔偿1960元,支付精神抚慰金等费用7500元。
况力彬引用国家卫生部(2009)326号文件规定,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质检总局质检食监函(2010)243号文件规定,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食品安全法》50条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谭女士退还196元货款、赔偿2804元,总共3000元。况力彬称,对于这样的维权结果,他感到很满意。
况力彬称,最近两三年,他打了一些涉及食品安全的官司,在他的官司中所占比例在70%左右。他靠食品维权月入两三千元,少的获赔200元,最多获赔5000元。
因为维权官司较多,况力彬自诩成了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南岸区等这几家主城区法院的熟人。
况力彬称,他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媒体报道。有些食品安全官司,是在看到外地媒体、中央媒体报道后,他才起诉的。前段时间他看到西安报道了食品里添加西洋参的案例,但他在重庆市场上没有找到类似产品,最终就没打成这起“落地”官司。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