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质疑沃尔玛超市冷冻水产品缺斤少两,深圳消费者方泽派最近向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回货款并赔偿等额货款。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方泽派的起诉状显示,今年2月18日,他在深圳市南山区的沃尔玛华侨城分店看到,红衫鱼价签上标示为6.90元/500克,随后购买了一包贴有“13.80元/公斤、重量为515克、价格为7.10元”价签的红衫鱼。事后他称重发现,在沃尔玛购买的冰冻红衫鱼连包装的冰块在内的总重量才有515克,沃尔玛明显缺斤少两。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四)项规定,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据此,方泽派认为沃尔玛这种含冰销售冷冻水产品的行为是价格欺诈。他发现沃尔玛所有的冷冻水产品都把包装物和冰块当成商品销售,而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称重时扣除冰块和包装物。他请求法院判令沃尔玛退回货款7.10元并赔偿等额货款7.10元共14.20元。
据悉,冷冻水产品缺斤少两是目前超市一个突出的问题。2010年3月,深圳市消委会发布的《2010年预包装冷冻水产品计量调查报告》显示,48批次抽查样品仅1批次合格,有80%检验批次含冰量占总重30%以上,标注的净含量和实际净含量偏差率最高为-61.9%,最低为-1.42%,而抽查样品全部购自沃尔玛、家乐福、吉之岛和山姆会员店等知名卖场。(记者赵瑞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