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动态 >> 浏览文章
沈阳悄然出现“超市打假族”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沈阳3月13日专电(记者范春生)沈阳市两级法院近期先后受理了多起针对超市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仅今年2月,铁西区法院就受理5起,3月初市中院判决了3起超市产品质量纠纷案,消费者全部胜诉。记者采访发现,从这些不断增多的案件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当地正悄然出现一批超市打假族。

  去年6月2日,沈阳市民由秀彦在沈阳铁西乐购购买了德国猛士牌窖藏红啤酒三桶,单价238元,共计花销714元。该啤酒桶身处贴有中文标识商标,喷印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1日,保质期为12个月。因啤酒已超过保质期,由秀彦将铁西乐购告上法庭。沈阳中院判决铁西乐购退还价款714元,另增加赔偿一倍价款714元。这起案例仅是沈阳“超市打假族”维权获胜的一个缩影。

  说起为什么要为几十元、上百元的商品不惜走上相对漫长的诉讼道路?由秀彦代表“超市打假族”道出其中原委。他说至今已经打了3场类似官司,全都赢了。“我没把打假当职业,我认为自己是依法而行,也是为了提高超市的食品安全意识,保护更多消费者的权益。关键是超市卖过期食品,才给了我打假的机会。只要超市有过期食品,我就有权利打假。”

  面对着不断出现的超市打假者,沈阳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告诉记者,10多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刚刚出台时,这种诉讼因在公众眼中有着公益色彩而广受社会支持,今天,此类诉讼正在发生变化,公益性的色彩在减退,特别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出现了一批专门针对超市食品打假的消费者。针对一些超市提出打假者是知假买假,并不是真正消费者的问题,办案法官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消费者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正常消费行为,即使知假买假,也应受法律保护。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商标争夺战持续4年 精武鸭脖回归武汉
下一篇文章:销售不合格啤酒 消费者向华联超市索赔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